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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港绿色低碳产业园道路亮化工程(丹顶鹤路、鄱阳湖路、长江路)采购公告(二)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8-15 16:54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26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大丰港绿色低碳产业园道路亮化工程(丹顶鹤路、鄱阳湖路、长江路)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大丰分公司(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代理部))获取谈判文件。于2023年08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04-202314097


2、项目名称:大丰港绿色低碳产业园道路亮化工程(丹顶鹤路、鄱阳湖路、长江路)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2640756.76元


5、最高投标限价:2640756.76元


6、采购需求:大丰港绿色低碳产业园道路亮化工程(丹顶鹤路、鄱阳湖路、长江路)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7、工期:30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标准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4)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即2023年08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大丰分公司会议室(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响应文件 1 份(响应文件正本PDF扫描件和计价软件版本的计价成果文件,载体采用U盘)。成交结果确定后,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章印齐全的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正2副以及最终已标价工程量清单PDF扫描件和计价软件版本的计价成果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为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供应商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信息


联系人:朱桂和


联系电话:13851012599


联系人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港大道1号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周正华


联系电话:0515-83529686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21楼)



附件下载:大丰港绿色低碳产业园道路亮化工程(丹顶鹤路、鄱阳湖路、长江路).xls
大丰港低碳产业园区道路亮化设计方案23.07.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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