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明月春晓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徐州普瑞同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就徐州明月春晓项目项目泛光照明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徐州明月春晓项目泛光照明工程
2、 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翠屏山民富路
3、 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泛光照明安装工程
4、 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 标段数: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
6、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 名:徐州普瑞同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泉山支行
账 号:507976397160
税 号: 91320303MA26EU1W22
7、 中标原则:合理低价中标
8、 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 履约担保:合同总价的5%(不超过100万元)的现金(采用支票及或汇票格式)或10%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
10、 工程规模:
(1) 业态:高层住宅
(2) 本次招标建筑面积约7万㎡,由7幢14-18层组成,建筑高度不超54 m,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
11、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12、 工期:暂定开工日期为 2023年9月 30 日,竣工日期为 2024年 1月 28日,总工期 120 日历天。
13、 监理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工程咨询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14、 总承包单位:南通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二、 投标报名要求
1、 资质要求:
(1) 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2、 在线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
3、 领取标书时间: 无纸质标书。
4、 领取标书地点: 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招标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15262114115
联系邮箱:657108720@qq.com
联系地址:徐州明月春晓项目
6、 绿城中国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时-18时),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中国监察部张先生),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7、 其它:为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充分竞争,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禁止关联公司同时参与绿城中国及下属公司组织的同一次招投标工作;参与投标的公司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存在下述任一情形的,构成本标准所禁止的关联关系:
一、参与投标的公司之间存在股权关联关系
1.参与投标的公司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权(或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含本数);
2.参与投标的公司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权(或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含本数);
3. 同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股达到25%以上的国有企业不构成关联公司,可同时参与投标;同一国有企业持股达到25%以上的公司之间构成关联公司,原则上不得同时参与投标,特殊情况一事一议,由招标工作小组在入围审批阶段,按对应权限审批后可同时参与。
二、参与投标的公司之间存在管理上的关联关系
1.参与投标的公司的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除外)、监事、总经理或其他具有一定决策权限的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担任另一参与投标公司的上述人员的;
2.参与投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或其他具有一定决策权限的高级管理人员系另一参与投标的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或其他形式的实际控制人或由另一参与投标的公司委派的;
3.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担任另一参与投标的公司的高级管理或者从事业务拓展工作的。
三、参与投标的公司之间因市场或技术原因存在相互控制关系
1.参与投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参与投标的公司提供特许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才能正常进行的;
2.参与投标的公司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配件等(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参与投标的公司所控制或供应的;
3.参与投标的公司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参与投标的公司控制的。
四、虽无上述关联情形,但参与投标的公司之间通过协议安排在业务经营上存在关联关系的,例如就业务经营上通过战略合作、委托持股或其他形式的协议进行协同,导致对投标竞价可能构成任何形式限制的,仍属于本标准所禁止的关联关系。
五、无竞争关系的豁免
参与投标的公司虽存在前述关联关系,但若各自生产或代理产品不存在竞争关系的,由招标工作小组在入围审批阶段,按对应权限审批后可同时参与投标。
六、请各单位将前述规定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并明确约定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公司,一旦被查实符合禁止同时参与投标的关联公司认定标准的,不论是否实际存在串通投标情形,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已经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宣告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且视情况取消所有关联投标公司后续1-3年的投标资格。
三、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 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说明:处罚要求根据相应适用版供方制度进行修订。
招标人:徐州普瑞同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3年8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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