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二山东分公司-太行山路片区交通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夜景照明工程招标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公告详情
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青岛太行山路片区交通环境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地点:太行山路南起珠江路,北至富春江路
建筑面积:道路长约1045m
2、工期要求: 152 日历天
3、招标范围:青岛太行山路片区交通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夜景照明工程
4、计价及承包方式:综合单价下浮模式
5、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额 1 %记取(1%-3%之间)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7、安全要求: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为零事故。
8、技术要求:以项目部技术部实际要求为准。
9、结算原则:本合同无预付款;
夜景照明工程全部完成待建设单位付款后,支付已完工程款的60%;竣工备案完成待建设单位审计完成付款后拨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95%,质保金5%:竣工验收完成质保期满后,垃圾外运工程未发生任何质量问题,无息全部付清。工程款付至95%时,承包方应提供结算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9%。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均无利息。本工程价款为含税价(按国家规定的9%增值税税率计取),发包方付款前承包方需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方方可支付工程款,否则发包方不予付款;每次给承包方付进度款均按合同结算方式进行预结算,若发生质量及安全罚款等违约罚款均在进度款支付时予以扣除。甲方在每次支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必须提供相应金额并经甲方财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当工程款支付至决算金额的95%时,乙方必须提供决算额的全部发票(除已开发票外补开至全额发票)。如乙方不能按时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付款方式为: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供应链保理(供应链保理产生的贴息费用由承包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