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JB-ZJBX-230718076
项目名称:
公共照明设施等废旧资产评估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机构
项目地点:
江北区
项目基本情况:
对公共照明设施等废旧物资进行市场价格评估。
项目总预算:
1600.00万元(以存留物资造价作为预估价,服务期内有后续新增物资)
服务内容:
对存留和后续新增的废旧物资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包括现场查勘清点、咨询、比价、评审报告等系列服务。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65天
质量要求:
遵循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700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30% ,上限:20%
价格说明:
参考《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结合下浮率计取。中介预算总价包括服务期内多次定点评估服务,预计评估20次,按实际出具的评估报告份数计费,报价费率视为服务期内单次标准取费的折扣费率,服务期总费用不超过5万元。报价包括人工费、办公费、交通费、利润、税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07-19 10:03 至 2023-07-21 10:03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具有国有资产评估资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07月21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项目单位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电话:
87477092
联系地址:
江北区康桥南路5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