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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3-17 15:44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329

(康平县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康平县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3-00206

项目名称:康平县中小学教室灯光改造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426,000.00

最高限价(元):3,426,000

采购需求:查看

数量:27所学校,571个专用教室


一、项目概况


一、需求方案及参数标准


1、执行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实行基本标准》、《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中小学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 GB / T 36876—2018)、《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产品节能认证技术规范》(CQC3155—2016)、《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规范》(团体标准T/JYBZ005-2018)的标准,更换原有照明产品为护眼照明产品,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2、照明要求;(1)满足学生看书、写字、绘画等要求,保证视觉目标水平和垂直照度要求。(2)满足学生之间面对面交流的要求。(3)要引导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教学或演示区域。(4)照明控制适应不同的演示和教学情景,并考虑自然光的影响。(5)满足显色性,控制眩光,保护视力。


3、LED材质,LED教室护眼灯应为一体式灯具,灯具整体边框材料应采用铝型材;LED教室护眼灯应采用格栅防眩光处理,提高教室照明舒适度;9+3配置模式,即每间教室9盏教室灯,3盏黑板灯;或依据教室面积调整灯的数量。采用金属吊装杆,长度按国家标准要求的灯具距桌面距离不低于1.7米。


4、LED教室灯通过国家强制 CCC 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 CCC 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用于改造的照明产品应由具备国家级照明电器产品检测资质,同时具备 CMA, CAL , CNAS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5、灯具功率≤36W±10%,功率因数≥0.98,显色指数 Ra ≥96,R9≥96,光效≥95LM/ W ,色温范围为4800—5000K,符合 GB /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投标文件中需要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该检测报告有 CMA 、CNAS ilac—MRA 标志,开标时提供原件。


6、中标方负责安装及调试,如教室开关数量不足,或线路不足,由中标方负责提供补充,如有调整布线等情况,中标方负责恢复原样。


7、保证维持照明前提下,使用寿命必须满足≥30000小时,质保期内供货方每年进行巡查,灯具如出现光源或光衰不能满足要求等质量问题,,供货方须负责更换,不允许维修。


8、中标人在每所拟改造的学校内选取1间普通教室作样板间,针对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灯具,制定合理的布灯方案再施工改造,改造后由具备国家级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再对其他教室进行改造。


二、验收标准


完工后,供货方须提供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格的报告,检测所需费用均由供货方负责。并经市里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抽检合格,提供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要同时具备国家级CMA,CAL,CNAS照明电器产品及光环境现场检测资质,并能够出具国家级CMA,CAL,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


注:国家级资质: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三项国家级资质:


1. CAL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资质。


CAL 标识:表明该机构获得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查认可(验收)的授权证书。CAL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符号,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授予的权威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使用的授权标志,可以承担国家行政机构下达的法定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也可以出具带有 CAL 、CMA 标志的检验报告。授予前该机构必须经过了CMA计量认证,否则不能授予。


2、 CNA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 标识: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CNAS 认可是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实施的认可活动,是一种自愿行为,任何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均可申请认可。 CNAS 已与国际实验室认可舍作组织签订了互认协议( ILAC — MRA )。因此,获得 CNAS 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


3.CMA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


中国计量认证 CMA ,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 CMA 章,盖有 CMA 章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计量认证不仅是诸多行业,尤其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业评价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第三方检测机构进入市场的准入证。


★三、必须满足以下国家强制性标准


(一)教室的采光要求


1、 Ⅲ类光气候区教室课桌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应低于2%,其他光气候区的采光系数应乘以相应的光气候系数。光气候系数应按表1采用,所在光气候区应按 GB /T50033中国光气候分区图查出。


表1光气候系数K


光气候区







K 值


0.85


0.90


1.00


1.10


1.20


室外天然光临界照度值E1 Lx


6000


5500


5000


4500


4000


2、教室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5。


3、为防止窗的直接眩光,教室应设窗帘以避免阳光直接射人教室内。为防止黑板的反射眩光,其表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


4.、为提高教室的采光效果,室内各表面应采用高亮度低彩度的装修,房间各表面的反射比应按表2的规定选取。


表2 室内各表面的反射比


表面名称


反射比


表面名称


反射比


顶棚


0.70~0.80


侧墙、后墙


0.70~0.80


前墙


0.50~0.60


课桌面


0.25~0.45


地面


0.20~0.40


黑板


0.15~0.20


5、 采光测量方法按GB/T 5699执行。


(二)教室的照明要求


1、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


2、教室课桌面上的维待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 1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3、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 1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8。


4、在维持平均照度值30OL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功率密度现行值不应大于11W/㎡,目标值应为9W/㎡。


5、照明设计计箅照度时,其维护系数应取0.8。


6、教室照明测量方法按 GB / T 5700执行。


★注:项目完工后,必须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教室照明要求。


四、 付款前提条件及付款方式


1、 具备国家级CMA,CAL , CNAS照明电器产品及光环境现场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国家级CMA,CAL , CNAS资质的检测报告;


二、技术要求


1、技术参数


序号


项目


技术要求


1


外观要求


教室灯


1.教室灯灯体采用采用铝合金金属边框,整体结构坚固,表面无毛刺。

2.为保证灯具改造替换安装的便利性,灯具附带的安装支架,应满足吊杆安装。


2


黑板灯


1.黑板灯主体结构应采用拉伸铝型材,整体结构坚固,灯具表面光洁。

2.为降低老师视角的眩光,黑板灯推荐附带格栅,有效减少直接眩光。

3.黑板灯为保证灯具改造替换安装的便利性,灯具附带的安装支架,应满足吊杆水平位置±200mm可调整性。


3


投标产品灯具检测报告


光通量


教室灯整灯光通量应满足 3500lm或以上,光效不低于95lm/W

黑板灯整灯光通量应满足 3500lm或以上,光效不低于95lm/W


4


功率


教室灯、黑板灯整灯输入功率应满足 36W±10%


5


色温


教室灯、黑板灯色温 应满足4800K-5300K


6


色容差


教室灯、黑板灯色容差 ≤2 sdcm


7


显色指数


教室灯、黑板灯显色指数 Ra≥96


8


功率因数


教室灯、黑板灯功率因数 ≥0.98


9


环保要求RoHS


教室灯、黑板灯同时符合GB/T 26572-2011及《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中的限制要求。


10


频闪


教室灯、黑板灯满足IEEE 1789-2015"不可察觉级“或”无显著影响“


11


蓝光


教室灯、黑板灯蓝光危害风险组别为”RG0无限制“


12


光生物危害


教室灯、黑板灯光生物危害符合GB/T 20145-2006 “无危险类”


13


电磁辐射


教室灯、黑板灯20kHz-10MHz试验F因子测试值≤0.85


14


眩光


教室灯、黑板灯统一眩光值UGR≤16


15


舒适度


教室灯、黑板灯人眼舒适度VICO指数≤2。


16


噪音


教室灯、黑板灯噪音限值平均声压级≤14dB。


注:

1.投标产品必须满足以上技术要求,提供相应检测报告证明;

2.检测报告须由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封面有CMA、CNAS、ilac-MRA标识方可有效。


2、教室照明改造技术要求


对XX中小学普通教室照明环境进行标准化改造,改造后的照明环境达到现行各项标准要求。


2.1、执行标准


GB5009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7793-2010《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T 36876-2018《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JGJ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GB/T5700《照明测量方法》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


GB/T 9468《灯具分布光度测量的一般要求》


GB/T13379《视觉功效学原则室内工作系统照明》


GB/T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资的限量要求》


GB/T26125—2011《电子电气产品6种限用物质的测定》


T—JYBZ005《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以上规范和标准应以实施的最新版本为准。原有规范若已被废弃,则以相应的新规范为准。


2.2、具体指标


使用教室灯和黑板灯对中小学普通教室进行照明环境改造,改造后教室照明环境达到以下所有要求:


2.2.1、在照明计算照度维护系数为0.8时,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值≥350lx ,均匀度≥0.8;参考平面为课桌椅布置区域,参考平面高度为0.75m的课桌面。


2.2.2、在照明计算照度维护系数为0.8时,黑板局部照明用黑板灯维持平均照度值≥500lx,均匀度≥0.8,参考平面为黑板面(标准尺寸4米*1.2米)。当黑板尺寸不是标准尺寸,参考平面不含超过标准尺寸的区域;当黑板区域有电子白板(荧幕、电视)等视觉显示终端时,参考平面不含多媒体显示终端所占面积。


2.2.3、教室光源色温在4800K-5300K,光源的显色指数(Ra)不应低于96。


2.2.4、教室统一眩光值UGR≤16。


2.2.5、在教室课桌面维持平均照度值350lx的条件下,教室照明(不含黑板灯)照明功率密度值(LPD)≤6W/㎡。


2.2.6、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维护系数为0.8。


2.2.7、相关定义:


(1)照度均匀度定义为:照度均匀度=E最小/E平均


(2)初始平均照度的定义:照明装置新装时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


(3)维持平均照度的定义: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此数值。它是在照明装置必须进行维护的时刻,在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由初始平均照度乘以维护系数值求出。


3、施工方案


3.1、施工内容


中标供应商,测量各校教室尺寸并绘制设计图,根据设计图更换教室灯和黑板灯。


对原有教室灯和黑板灯进行拆除,更换符合改造要求的教室灯和黑板灯(含光源)。普通教室面积≤49㎡,教室灯数量≤6盏;普通教室面积≥49㎡且≤70㎡,教室灯数量≤9盏。教室面积≧70m2时按照光源测试标准执行。黑板尺寸宽≤3.6m时,黑板灯数量2~3盏;黑板尺寸宽>3.6m时,黑板灯数量3盏。(教室灯数量规定上限,部分普通教室因教室面积、安装位置、横梁和电扇等因素,在达到“改造要求”的全部指标后,可按实际情况调整数量。)


黑板灯具和教室灯具应各自独立电源开关。


注:实际使用灯具数量以改造学校实际条件为准,施工前须实地勘察施工条件。


3.2、施工技术要求


3.2.1、原灯具处理


包含普通教室中原有黑板灯和教室灯的拆除。


拆除的灯具应完好交学校留存;能继续正常使用的光源应完好交学校留存,不能正常使用的光源应交有环保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


3.2.2、灯具安装


教室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教室层高或吊顶距地面垂直高度低于2.45 m除外)。当教室有吊扇时,灯具出光面不宜高于吊扇叶片高度。


教室灯灯具排列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因教室大梁(或横梁、吊顶主辅龙骨)、吊扇等位置影响或局限,教室灯具排列其长轴可以平行于黑板面布置,但应符合GB7793-2010的要求。


黑板灯灯具的发光口面中心点距黑板面上沿不应低于20cm,黑板灯具出光口中心与黑板书写面上下沿形成角度为30゜~75゜的夹角,以防黑板灯具遮挡电子白板(或投影仪)或对授课老师产生直接眩光。


新装灯具不得利用原有灯具的固定装置,需重新在教室顶安装固定装置。每盏灯应有两个吊杆,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应有两个固定螺栓进行固定,单个固定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在顶部实心处的固定应使用膨胀螺栓,在顶部空心处的固定应使用飞机膨胀螺栓。固定支架钢板厚度不小于1mm。灯具吊杆与楼板固定处应有装饰罩,并用螺丝固定。


固定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5倍恒定均布载荷进行强调试验,持续时间不小于15min。在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用垂直向下100N的力进行强调试验,不应有移动、松动、摇晃等现象。


教室顶棚与灯具连接必须采用金属吊杆连接固定,吊杆与教室顶棚的固定方式应保证灯具在受外力产生纵向或横向摆动时,不影响其安装的牢固度。不得采用链条、钢丝或其他柔性方法连接。灯具安装后不得有明显歪斜、高低现象发生。


可调节投射角度的黑板灯应标识满足黑板照明要求的调节装置设定位置,并能固定及保持正确角度,并固定及保持正确角度。教室灯具改造应注意与教室风扇等设施的兼容性,以保证各自的使用效果,教室灯具原则上应安装在风扇之下,以保证风扇转动时不影响照明效果。灯具反光器、格栅等重要反光部件不得留下指纹印或其他污渍。


3.2.3、线路施工


(1)电源线


黑板灯和教室灯需要移动原有固定位置或者新添灯具数量的,需要重新铺设所需电源线。施工时应从原电源引出处更换足够长度的灯头电源线到灯具安装位置。电源线应采用截面积≥0.75mm2,电源布线应保证相线、零线、地线三线颜色一致,并加以区别。电源线两端与电源和灯具导线的连接必须用接线端子,接线端子不可悬空吊挂,应用螺丝进行固定。电源线除接线板及设备连接处外,连线中间要求无接头,导线绝缘保护良好,两电源线连接时导线连接应紧密、牢固,接头的电阻值不应大于相同长度导线的电阻值;两电源线接头的绝缘强度应与非连接处的绝缘强度相同。电源线置于吊杆中,不得缠绕于吊杆或悬空裸露在外。吊杆两端应有绝缘护套管保护。


(2)线槽


墙面、顶面新铺电源线应放入阻燃PVC线槽内,槽内所有敷设线缆最大截面积之和不大于线槽截面的75%。线槽连接处要使用连接配件,槽体连接处应严密平整、无缝隙。


线槽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线槽敷设走线横平竖直,槽沿经过建筑物表面进行固定。转弯与接缝处须有附件固定点,线槽每单段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单段超过1米长时,平均每米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固定采用膨胀螺丝或木楔子方式,禁止使用双面胶方式固定。


(3)分路控制


每个黑板灯具应由单独开关回路控制,教室灯具第一横排每个灯具应由单独开关回路控制,其余每一纵列灯具由独立开关回路控制。


黑板灯不能与教室灯使用同一电源线和控制开关,教室改造时如黑板灯电源线与教室灯电源线未分开的,应重新铺设黑板灯的电源线和线槽;如黑板灯与教室灯控制开关未分开的,应加装(或调整)控制开关,最终能实现黑板灯与教室灯分路控制。


原有教室灯间有分路控制时,改造时有增加、减少、移位应按原有灯具分路控制进行线路施工,保持改造后教室灯分路控制的一致性。


(4)通电试运行


灯具安装完毕后应通电试运行。检查灯具内光源运行是否正常,黑板灯投射方向及角度是否正确,灯具运行完好率应达到100%。


4、项目检测


4.1、检测报告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使用投标产品实施普通教室照明工程的检测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4.1.1、产品检测报告


教室灯检测报告项目符合教室照明标准。


4.1.2、普通教室照明工程检测报告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实施的普通教室照明工程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由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中的检测项目不少于以下项目:


(1)教室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2)黑板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3)教室UGR


(4)照明功率密度


其他说明内容不少于教室面积尺寸,教室灯具布局,使用灯具规格型号及图片。


4.2、样板间检测


投标供应商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指定一间普通教室由中标供应商采用投标产品进行照明施工,施工时间为2天。样板间规格尺寸为6600mm×7800mm×3600mm(宽×长×高),具体以现场测量为准。施工完毕后,委托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检测(查)完毕后,该检测机构应向采购人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查)结果全部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并施工。检测(查)项目如下:


4.2.1、检测项目


(1)教室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教室的布点方式:预先在测定场所打好间距为1m的正方形网格(测试区域:网格边线距房间各边≤0.5m,根据教室尺寸定义。相同尺寸的教室必须取相同边距。前排距离黑板2.5m),测量平面和测点高度为距地0.75m的水平面。照度的测量在夜间拉上窗帘的状态下点灯15min后进行。均匀度定义为:均匀度=E最小/E平均。


(2)黑板的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黒板的布点方式:通常,4m长,1.2m宽的黑板,均匀布点,单位测试面积0.4m×0.4m,共10×3个测试点。照度的测量在点灯15min后进行。


若教室内暂未安装黑板的,黑板亮度统一按15 cd/㎡进行计算。黑板照度的测试,在安装黑板灯前,由投标方和招标人共同确认一个4m×1.2m的墙面区域作为照度的测试区域(测试区域最低位置离地高度115cm,位置居中),布点方式同上。


(3)教室UGR


UGR的计算公式:


式中:-背景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每个灯具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单位为球面度(sr)


-灯具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亮度,单位为坎德拉每平方米(cd/m2);


-每个单独灯具的位置指数。


测量每盏灯具在观察方向上的亮度 ,单位:cd/㎡。测量和计算每盏灯具的位置指数Pi。测量和计算每盏灯具的发光部分对观察者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 ,单位:sr,计算公式:其中,测量和计算每盏灯具的发光部件在观察者眼睛方向的表观面积 ,单位:㎡,ri是灯具发光部件中心到观察者眼睛之间的距离,单位:m。测量房间表面的亮度La,房间表面包括:工作面、顶棚、此两个表面之间的墙面,以及黑板。引入计算的灯具,其发光部分对眼睛所形成的立体角0.1sr>>0.0003sr。观察位置:坐姿,眼睛高度1.2m,位于教室测试区域的中点,视线水平朝前观测。


(4)照明功率密度


照明功率密度是教室照明灯具(除黑板灯具)功率总和除以教室面积的值,单位,W/m2。


说明:以上方法针对标准教室设定。若因教室尺寸改变,可能会有相应性的调整,但均保持同等条件下各测试方法一致。


4.2.2、检查项目


(1)电源线及线槽铺设安装


电源线截面积不小于0.75mm2,相线、零线、地线颜色区别并连接一致。电源线绝缘保护良好,中间无接头。电源线两端与电源和灯具导线的连接必须采用接线端子,接线端子不可悬空吊挂,应用螺丝进行固定。机械强度不应小于原导线机械强度的80%。电源线置于吊杆中,不得缠绕于吊杆或悬空裸露在外。吊杆两端应有绝缘护套管保护。


墙面、顶面新铺电源线应放入阻燃PVC线槽内,槽内所有敷设线缆最大截面积之和不大于线槽截面的75%。线槽连接处要使用连接配件,槽体连接处应严密平整、无缝隙。线槽敷设应紧贴建筑物表面,线槽敷设走线横平竖直,槽沿经过建筑物表面进行固定。转弯与接缝处须有附件固定点,线槽每单段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单段超过1米长时,平均每米至少需要两个固定点。固定采用膨胀螺丝或木楔子方式,禁止使用双面胶方式固定。


(2)灯具固定安装


教室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原则上不应低于1.7m,教室灯灯具排列原则上采用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


黑板灯灯具的发光口面中心点距黑板面上沿不应低于20cm,黑板灯具出光口中心与黑板书写面上下沿形成角度为30゜~75゜的夹角,以防黑板灯具遮挡电子白板(或投影仪)或对授课老师产生直接眩光。


新装灯具不得利用原有灯具的固定装置,需重新在教室顶安装固定装置。每盏灯应有两个吊杆,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应有两个固定螺栓进行固定,单个固定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6mm。在顶部实心处的固定应使用膨胀螺栓,在顶部空心处的固定应使用飞机膨胀螺栓。固定支架钢板厚度不小于1mm。灯具吊杆与楼板固定处应有装饰罩,并用螺丝固定。


在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每根吊杆的固定配件用垂直向下100N的力进行强调试验,不应有移动、松动、摇晃等现象。


教室顶棚与灯具连接必须采用金属吊杆连接固定,吊杆与教室顶棚的固定方式应保证灯具在受外力产生纵向或横向摆动时,不影响其安装的牢固度。不得采用链条、钢丝或其他柔性方法连接。灯具安装后不得有明显歪斜、高低现象发生。


黑板灯应将投射方向调整灯具中心投射至黑板中心位置,并固定及保持正确角度。教室灯具改造应注意与教室风扇等设施的兼容性,以保证各自的使用效果,教室灯具原则上应安装在风扇之下,以保证风扇转动时不影响照明效果。灯具反光器、格栅等重要反光部件不得留下指纹印或其他污渍。


(3)分路控制


黑板灯和教室灯能实现分路控制,单盏黑板灯分路控制。有条件教室能实现教室灯具第一横排每个灯具应由单独开关回路控制,其余每一纵列灯具由独立开关回路控制。


(4)产品比对


实际安装的产品与所投样品进行比对。实际安装的产品应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黑板灯和教室灯灯具、光源、电线、线槽、固定支架、膨胀螺栓、接线端子、开关等样品一致、无差异。如不一致,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甚至取消中标资格。


4.3、随机抽检


各区县所属中小学、市直属学校在灯光改造设备安装完成后,须由具备国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市里也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区县和市直属学校进行抽检。上述“国家资质”是指同时具备以下三项国家级资质:


1.CAL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资质。


CAL标识:表明该机构获得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查认可(验收)的授权证书。CAL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符号,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授予的权威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使用的授权标志,可以承担国家行政机构下达的法定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也可以出具带有CAL、CMA标志的检验报告。授予前该机构必须经过了CMA计量认证,否则不能授予。


2、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


CNAS标识: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CNAS认可是由中国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实施的认可活动,是一种自愿行为,任何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实验室均可申请认可。CNAS已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签订了互认协议(ILAC-MRA)。因此,获得CNAS认可的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可以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


3.CMA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


中国计量认证CMA,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才允许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章,盖有CMA章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计量认证不仅是诸多行业,尤其是关系到百姓切身利益的行业评价检测机构检测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也是第三方检测机构进入市场的准入证。


二、检测的内容


按照我们提供的检测标准和质量标准要求,初始检测项目应包括:


教室的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黑板的维持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


教室统一眩光值;


相关色温;


显色指数(一般显色指数Ra,特殊显色指数R9);


照明功率密度;


长期跟进测试项目与初始检测项目一致。


以上项目,需要技术人员携带设备,晚上在现场测量取点检测,检测时间每间教室1小时左右。


如果需要对蓝光进行检测,则需要现场取样,封存后到实验室检测。


4.3.1、产品抽检


中标供应商发货到校,整个施工工期内,采购有权对教室灯和黑板灯灯具随机进行抽检。


抽检数量:每个中标单位分别抽检黑板灯灯具、教室灯灯具不超过2套。


检测项目:灯具的功率因数,色温,显色指数;能效等级,流明系数,灯电流波峰比。


抽检产品的检测报告与投标样品检测报告进行比对,如有指标出现负偏离,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甚至取消中标资格。


4.3.2、教室整体环境检测(查)


施工完毕后,对教室整体灯光环境进行抽检,检测(查)的内容同样板间一致;抽检教室数量以教室为单位,每个学校抽检教室数量不少于1个。


抽检结果必须合格。如出现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以抽检不合格数量加一倍继续抽检,直至抽检合格。


如中标企业整改未解决问题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须相应赔偿。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具体安装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3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康平县轻工路2号,原老党校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康平县教育局企业信息

地 址: 康平县顺山一路

联系方式: 024-873438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32楼

联系方式: 024-88015588

邮箱地址: rongxin20212021@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吉隆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账号: 210501415701000001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威

电 话: 024-8801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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