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城西片区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二期A段)评标结果公示(标准文本)
项目及标段名称 泸县城西片区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二期A段 勘察设计预算
项目业主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15881951699
招标人 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881951699
招标代理机构 首盛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111840009
开标地点 泸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23-07-18 09:30:00
公示期 2023-07-21 至 2023-07-27 投标最高限价(元) 4200000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综合评标得分
第一名 贵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3912000.0 3912000.0 94.55
第二名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3699800.0 3699800.0 75.14
第三名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4120000.0 4120000.0 71.31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沈惠青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0002028 桥梁 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陈近民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201910020550000428 道路 正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职务 姓名 执业或职业资格 职称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职称专业 级别
项目负责人 肖田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201910020120000016 道桥 正高级工程师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贵阳南明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花溪区道路整治项目设计 涉及23条道路共计107.35公里。主要内容为:人行道、4座人行地下通道(含无障碍平台)、车行道路面、非机动车道、照明工程 (路灯、线缆)、增设变压器、管网工程、绿化工程、桥涵工程、无障碍及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改造。 1090000 杨俊新
重庆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新森大道勘察设计 新森大道起于小康路止于大学城东一路,道路长21.3km,共分两段,其中新森大道南段约12km,新森大道北段约9.3k。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km/h,标准路幅宽度47m,双向六车道+非机动车道。全线含桥梁 5座,新建立交3个。 44872000 何海英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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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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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重庆江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杨沙南路和张家湾排洪涵打捆勘察设计 杨沙南路项目总用地面积 60000m,道路全长约 3.185km,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道路宽度 19m,其中车行道宽度为 15m,道路两侧设置 2m 人行道,建设内容为道路及管网、绿化、路灯、边坡支护、交通等附属工程。 7831000 孙新敏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涪陵新城区集绣大道道路工程、涪陵新城区集绣大道污水管网工程和涪陵新城区集绣大道综合管廊工程 涪陵新城区集绣大道道路工程位于涪陵新城区,道路全长 3.3 千米,以太大道二期为界分为西、东两段,道路红线宽度分别为 40 米和 32 米,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为 50 千米/小时,沿线重要结构物为下穿景观通廊地下通道一座,长度 155 米,宽度 28 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下穿道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概算投资约 2.5 亿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5601500 汪勇、陈近民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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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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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上饶市龙科投资有限公司 凤凰西大道延伸段(晶科大道至新 320 国道)项目工程勘察设计 2020-05-16 起点位于原凤凰西大道博能厂区门口,向西跨越晶科大道和世纪道,并上跨沪昆高速高速公路,途径孙坑、聚远路、余家、王家源、马眼河、物流大道,终点位于 G320 国道<594+553 处,道路全长约 13.3km。 15799000.00 设计:李木松 勘察:徐鹏逍
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繁华大道(南淝河大道-合马路)改造工程设计 繁华大道(南淝河大道-合马路)改造工程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项目长约8.4 公里 3200000 王新岐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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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开工日期 竣工(交工)日期 建设规模 合同价格(元)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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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4180000.00 4180000.00 65.89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3620000.00 3620000.00 67.08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项目审批部门:泸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 联系电话:
其他类别: 联系电话: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或提出投诉的,应当凭CA数字证书登录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依法提出,招标人、有关监督部门负责依法处理。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