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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结构劳务工程劳务分包招标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面议
  • 采购数量:1000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7-19 17:36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475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结构劳务工程劳务分包招标所属地区:江苏 - 南京 发布日期:2023-07-06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

施工总承包项目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






招标编号:ZJSJ-HDLWJS-2023009




公 告


为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方便快捷反映问题,如您发现我司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腐败和作风问题,如要求分包分供安排吃饭娱乐旅游、买单报销,向分包分供索取礼品礼金、索要回扣,故意拖延刁难、暗箱操作招标等问题,可通过中建三局纪委、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设立的多种监督投诉通道进行举报,公告如下:

一、中建三局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7—65275683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jwjd@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8971178578

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21—65195099(转588)

监督投诉举报邮箱:sjhdjjb@cscec.com

监督投诉举报手机:17301653286

三、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





中建三局纪委 中建三局华东公司纪委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监督投诉举报二维码“直通车”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

招 标 公 告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由招标单位施工总承包,为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本着诚实信用、合理价格的原则,招标人决定对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1家分包单位。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河西地区,东至雅瑰园住宅小区、NO.2019G61 地块,南至清凉门大街,西至锦江路,北至湘江路。

3、结构类型: 整体以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主。

4、工程概况: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本项目为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20825.31平方米。本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结构体系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框架结构,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 45%,并同时执行江苏省“三板”60%的要求。钢结构最大单跨跨度 41 米。基坑开挖深度为 5.60m~9.40m。

5.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

5.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土建施工图范围内的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工作内容:(1)基础工程的人工清土、桩头处理、截桩、塔吊及电梯基础、砖胎模及预制砖胎膜施工、垫层;(2)结构工程的模板、钢筋、混凝土、脚手架工程(含外架)、基坑抽水;(3)施工范围内螺杆洞封堵及质量修补(包括结构墙板垂直度平整度、楼板极差厚度修补、混凝土结构质量通病(蜂窝、麻面、烂根、孔洞、漏筋等)修补);(4)零星金结工程;(5)装配式构件节点处的混凝土、架体、钢筋工程等。(6)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自行施工范围内(以主体结构外轮廓线为基准往外扩2米以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完场清等)已包含在合同清单各项人工单价中,不另计费用);(7)劳务分包人承包范围内及其他部分的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8)劳务分包人自用材料的卸车、倒运、码放、清理及其他配合用工,以及完工后将各类材料的堆码至指定地点,施工场地范围内材料二次搬运(不论是人工还是机械转运)、清理、配合退场(退场材料均由中标人进行调直、维修维护、剔除砂浆和混凝土附着物等),自行施工区、自行车间工完场清,施工过程中的垃圾清运工程等工作(满足政府、业主及招标人要求的文明施工);(9)施工过程中的业主指令、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函等以及其他零星工程;(10)配合各专业分包预留预埋;(11)NALC墙体圈过梁构造柱布置;(12)预制管桩灌芯;(13)降水井在施工过程中的运营维护及后期封堵;(14)精益建造等。

5.2.工作内容:采用对本分包工程包人工、包材料(除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外)、包小型机械设备(除招标人提供的现场现有垂直运输外,叉车需投标人自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成品保护、包环境保护、包免费保修等的承包模式。

5.2.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为:钢材(钢筋、型钢)、木材(模板、木枋)、混凝土、周转料具(盘扣、轮扣、上下托撑、钢管、扣件)、钢板止水带、橡胶止水带、止水条、XPS板。

5.2.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除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以外的辅材,包括但不限于:新型混凝土节水保湿养护膜、地材(黄沙、水泥、石子、砌块、砖)、污水泵(含维修)、移动水泵、直螺纹套筒、高强止水螺杆、绑扎丝、电焊条、铁钉、钢钉、铁丝、胶管、棉纱头、防腐油、氧气、乙炔、扫帚、拖把、胶水、清洁剂、垫块、塑料筒套、护套、劳动车内外胎、钢锯及锯条、钢丝绳、快易收口网、钢板网、山型卡、卸扣、对拉螺杆(包括地下室外墙、人防墙及所有要求止水的剪力墙所用的工具式止水螺杆)、螺杆螺帽、手套、垃圾桶、袋、塑料、彩条布、麻绳、尼龙绳、雨衣、雨靴 、铁锹、泥桶、割嘴、切割片、线锤、刮尺、靠尺、钢卷尺、手拉葫芦、打气桶、钻头、锯片、磅秤、机械润滑油、机油、滑轮、电焊手套、面罩、油漆刷及辊筒、钢丝刷、清洁球、粉笔、三级配电箱(招标人统一购买,中标人承担费用)、塑料垫块、直螺纹套筒扳手、漏电保护器、对讲机,劳动防护用品(含安全帽、安全带、反光马甲)(招标人统一购买,中标人承担费用)等;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需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且需经招标人检查验收,包工包料材料由投标人自行看护,材料丢失及损坏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3投标人提供的小型机械设备:除招标人提供的主要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汽车吊、卸料平台)以外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叉车、农用车、正铲、空压机、镐头机、钢筋弯曲机、钢筋切断机、钢筋调直机、直螺纹套丝机、单面压刨机、手提电刨、木工圆锯机、插入式振捣器、平板振动器、气割设备等。

5.2.4.招标人提供现场现有垂直运输(塔吊(详见平面布置图)、施工电梯、卸料平台等大型生产设施),施工配电招标人负责配备到二级配电,投标人必须负责三级配电的配电箱、照明灯具及专业的电工。其他生产用具,如搅拌机械、运输小车等由投标人自备。投标人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平面布置以及塔吊设置,塔吊覆盖不到位置(包括地上、地下)的所有材料搬运均已考虑在综合单价中,中标后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5.2.5.工程规模:混凝土工程量约8.37万方,钢筋工程量约1万吨,模板工程量约22万平。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清单。

6.工期要求:本工程暂定计划2023年8月30日进场施工,工期约548天,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548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施工周期天数地下室非人防区域每个流水段为12天,人防区域为15天,地上首层及屋面层为15天,标准层为10天,其余每层为10天,材料清理时限为33天。

节点工期:

底板全部完成:2024年1月31日;

地下室正负零:2024年5月3日;

主体封顶:风雨操场2024年6月1日;教学实验楼2024年6月16日;宿舍2024年6月19日;国际交流中心2024年6月29日;礼堂2024年8月3日;教学综合楼AD区2024年8月15日;教学综合楼B区2024年10月9日;教学综合楼C区2024年10月30日。

节点工期每延后一天罚款2万元/天,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达到节点工期要求,因此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

7.1、本工程无预付款。

7.2、付款方式:

劳务:分包人应于每月 10 日前向承包人提供截止本月 9 日止的进度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承包人审核完毕,并收到建设方支付的相应工程进度款60天内,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含税金额的70%工程款(其中:除代付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占比不能高于已完成合格工程量含税金额的10%)。逢春节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工程款;春节后月度付款恢复至70%,春节后累计应付款:截至春节累计已完合格工程量80%+春节后累计至当月已完合格工程量的70%;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完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办理完六个月后付至9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3个月后支付至95%,余款5%作为劳务分包工程的质量保修金;整体工程竣工后两年,若无质量返修扣款事项则余款无息付清。尾款付清时,投标人必须出具“工程尾款结清承诺书”给招标人。

材料:卖方应于每月10日前与买方进行对账预结;审核完毕,并收到建设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60天内,买方以已完合格工程量为依据进行支付(仅作为过程付款依据,最终以结算为准)。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每月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 70%支付;(2)验收合格后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办理完2个月后付款至结算额的95% ,6个月后付清5%的余款。

7.3、每期工程款支付之前需向招标人劳务管理员提供本次支付劳务工人的工资明细、考勤表等资料;如未提供,招标人有权扣除对应工程款直至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

7.4、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实力,工程进度款若因发包人付款滞后或因招标人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招标人不能及时按照合同约定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投标人应筹措资金保证工程进度,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由停工或误工,并同意放弃向招标人追究违约和计取利息的经济责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整。

9.招标主体:华东公司江苏分公司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其他:

11.1.质量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施工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获得“扬子杯”,若因投标人原因导致项目未获得“扬子杯”,投标人需支付含税合同额2%的违约金,从结算款中扣除。若质量不符合标准,由投标人进行返工,直至达到要求为准,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及由此引起招标人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并需承担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返工或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委托他人进行返工,所发生的费用在中标人工程款中双倍扣除,或解除合同直接勒令中标人退场并由中标人承担5万元(或本合同总价的 10%)的违约金,同时中标人应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业主对招标人做出的任何经济处罚以及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11.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按照江苏省三星级标准工地目标,依法文明施工,尽可能减少施工期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并认真执行江苏省、南京市及鼓楼区相关规定。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3.如因招标人需要,决定将建设单位用以抵扣工程价款的房源(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建设单位房源)作为标的向投标人转让该债权进行工程款抵扣的,投标人承诺自愿受让该债权,并且协助招标人和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11.4.投标人应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至总包联合办公室集中办公,统一协调解决安全问题。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若未配备专职安全员,将按500元/天进行处罚。

12.中标后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在1个月内办理完成南京市信用手册,相关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费用补偿。中标单位若未能按期或未进行办理南京市信用手册,招标人可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因此造成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费用补偿。

13.中标后投标人须为其所有的现场施工人员办理南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的经济实体,生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具有法人资质、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社保在缴职工,社保缴纳期限不得低于 3 个月(从招标公告发起日往前推算,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

3.关联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次投标竞标,一经发现将做废标处理,且将根据公司规定予以进行相关违规失信登记。关于投标单位关联关系的认定如下:

(1)不同投标人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

(2)相互间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及以上的;

(3)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及以上的;

(4)相互间存在租赁关系(例如商混站的租赁)且租赁份额已占其中一方总份额的25%及以上;

(5)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6)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8)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9)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 的其他联合行动;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失信人不能参与投标。

5.与我司有应结未结项目且以不得无正当理由拖延结算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投标。如有,将在资审阶段根据审查意见予以淘汰。

6.投标人要求需按以下表格中内容。

品类名称

投标人要求

劳务分包

1.具备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劳务分包不分等级、模板脚手架资质不分等级)的资质要求。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中建三局局级核心层《劳务分包商资源库》和中建三局华东公司《劳务分包商名册》内合格单位。

4.公司半年(年)度考核评价结果排名后三位的劳务分包商,倒数第一名自公布结果之日起停止6个月,倒数第二名停止3个月、倒数第三名停止2个月投标资格。

5.与中建三局无不良合作记录;不在《中建三局涉诉分供商限用名录》和《信用中国》失信惩戒范围内。

7.本工程主体劳务招标因采用联合体形式,劳务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联合体成员材料贸易公司组成联合体并参与本次投标,要求劳务公司、材料贸易公司均应为中建三局华东公司《劳务分包商名册》内合格单位,且组成联合体关系的两家单位应在参与本公司后续所有联合体形式的招采活动中保持此组合,不得擅自更改联合体成员。

8.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通过“云筑网”(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4.对于到期的资质资料需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并及时登录云筑网”店铺中心“更新完善企业信息,确保云筑网注册、认证、账号信息准确无误。

5.投标人报名时提供附件,无需提供字纸资料。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盖单位公章)


2

有效的资质证书(盖单位公章)


3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单位公章)


4

法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1、2

5

近2年相关业绩、2-3份合同扫描件(原件扫描或盖单位公章)

附件3

6

以房抵款承诺书

附件4

7

南京市信用管理手册办理的承诺函或有效的南京市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扫描或盖单位公章)

附件5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1.发放时间:具体以云筑网发布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招标文件在云筑网上发布电子版。通过“云筑网”


(网址http://www.yzw.cn/)上进行发放,请投标人注意上线查收。


3.发放对象:云筑网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五、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云筑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账户转账。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与中建三局华东公司有在建合作项目的分供方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按照《中建三局有限公司分供方评价及分级管理细则》进行信用评价。

4.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在通过资格审核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满足第3条“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要求缴纳,应缴纳但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采用不计息返还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无息返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无息返还。

6.不予退还情形:

6.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2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又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分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万得大厦A座19楼;

分公司联系人:金晓丹 联系电话:18625070826

项目部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河西地区,东至雅瑰园住宅小区、NO.2019G61 地块,南至清凉门大街,西至锦江路,北至湘江路;

项目部联系人:袁野 联系电话:15268577774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方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系 (投标方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方: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系 公司(住址: )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我司的 为代理人,参与贵司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的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单位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代理人声明:我 系上述 公司的代理人,对以上内容及所留印章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代理人(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代理人两位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附件3:

近两年相关业绩清单统计表

单位名称:

序号

工程名称

甲方单位名称

签约时间

合同额(万元)

工作量

是否在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2-3份合同扫描件









附件4:以房抵款承诺书


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


致: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司参与贵司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响应贵司以房源代付预付款或工程款的方式,具体房源及房号若我司中标后再行选择。房源价值从经招标人已完成审核的我司应收预付款或应收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日 期:2023年 月 日










附件5:


南京市信用管理手册办理的承诺函


致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就贵司招标的南京市第二十九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劳务分包工程作出郑重承诺,若我公司有幸中标,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根据政府部门办理条件在合同签订起1个月内办理完成南京市信用管理手册,相关费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不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若未能按期或未进行办理,招标人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因此造成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有权要求进行费用补偿。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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