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沈阳市]浑河两岸和金廊核心区域景观照明总体设计项目
【信息时间:2023-07-12 13:39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浑河两岸和金廊核心区域景观照明总体设计项目设计,项目招标人为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招标人为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浑河两岸和金廊核心区域景观照明总体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沈阳市
2.3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为照明提升工程,分别对浑河两岸、金廊沿线两侧建筑及绿地公园进行统一的夜景规划设计。
浑河两岸设计范围:西起胜利桥,东至长青桥止,全程约11公里;
金廊沿线设计范围:南起丹阜高速出入口,北至彩电塔,全程约9公里。
总体原则拟采取建设、保留、提升三种形式。按建筑位置及属性,在保留现有景观照明设施基础上,查缺补漏,分为重点、一般、适度三个等级实施,即重点建设提升主要出入口、地标、商业、公建,一般建设提升临街临河住宅,适度建设提升背景住宅组团,提升核心区域景观照明品质。
2.4 设计周期:从准备阶段起始日,至完成招标施工图,拟定60个日历天。现场服务时间根据项目情况实际需要确定。(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项目调研、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估算、审图报批、配合报批工作及施工招标提供相关配合服务(包括满足施工招标的所需技术要求编制)及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设计、服务、技术指导、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320.39万元,本标段合同估算价1320.39万元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12日13:00时至 2023年07月20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5.3 其他要求: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 进行资格确认并领取招标文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须随时关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3年08月02日09时30分整 (北京时间),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https://xbox.lnzb.com网上递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根据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实名制的通知》,请投标人开标前自行完成实名认证,并进行项目负责人二次刷卡。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2日9:3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7.3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9.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尤宏晔
姓名:
王清栢
单位:
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
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称:
高级职称
职称:
无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4-1号
联 系 人:尤宏晔
联系电话:024-2251692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信息
详细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3栋3层S28、S29号
联系人:王清栢
电话:0412-8896088
电子信箱:lnghgcxm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