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明星电力运维中心项目总平专业分包招标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7-13 15:29:13 联系人: 何梅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正文内容
公开采购公告书
“成建e采”集采平台是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集中采购唯一的电子采购标平台,现就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 项目 总平 专业分包采购事宜进行公开采购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分供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施工图(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施工图)范围内的总平专业分包采购。
采购预计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清单”内容。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
项目地址: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西宁新区台商工业园,中环线与象山路交叉口位置处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共计约 47812.5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580.87㎡,地下建筑面积:16231.64㎡
业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并在“成建e采”集采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网址为:www.cjebuy.com。
四、报价人要求
报价人为在“成建e采”采平台(www.cjebuy.com)已注册的试用及以上分供商;
1、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资质
2、技术要求: 符合设计规范及要求
3、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及要求
4、进度要求: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5、交货(服务)时间及地点: 签订合同10日以内,项目施工所在地。
五、时间节点
投标应答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4个小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投标报价人需在成建e采平台编制、提交投标报价文件,完成递交。本次招采过程中,采购人仅接受投标标价单位通过成建e采集采平台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投标报价文件。线上投标报价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各商家慎重对待。
七、其他事项
1、若有不明事项,请致电:15884564651,联系人:何梅;
2、投标前请先与招标人联系进行资格预审,联系人:何梅,电话:15884564651;
3、其它说明: 必须到项目实地考察。
八、声明
本招标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总平专业分包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特别说明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2
*招标人
名称: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成建e采”平台及招标公告。
3
投标邀请书
详见“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
4
*项目名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
5
*工程概况
工程业主名称: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西宁新区台商工业园,中环线与象山路交叉口位置处。
工程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共计约 47812.5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580.87㎡,地下建筑面积:16231.64㎡。
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施工图)范围内的总平专业分包采购。
7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8
确定中标人家数
一家
9
*踏勘现场
不集中组织,有需求的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踏勘现场联系人: 陈启松 电话: 13730663755
10
质量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成建e采”平台入库的合格分供商。
营业范围及资质要求:含有本次招标任务内容 。
资质要求: 满足本次招标任务要求 。
12
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及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和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3
是否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 ,投标人除了在“成建e采”平台上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以外还需现场提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
√否,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招标文件发布后,投标人须通过“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报价、签字盖章(每页盖章)并扫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投标人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无法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
15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护和任何其它影响供应价的情况,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2、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节假日和天气因素,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4、专业分包工程、大型机械租赁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5、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16
价格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按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17
投标报价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按相应要求进行网上报价,若与上传的盖章扫描件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上传的盖章扫描件为准。
18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不少于72小时。
19
投标有效期
30天。凡是超过投标有效期签订的合同,招标人有权对价格进行调整。
20
投标保证金/保函
□有, 元,收款账户信息(仅为公司对公账户)
√无
21
纸质投标文件(如有)
□正本一套。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相应要求签字、盖章,所有投标文件均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无
22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详见“成建e采”平台及招标公告
地点:“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
注意事项:各投标人应在开标(评标)前到达开标(评标)地点附近,保持电话的畅通,以便评标时对评标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答疑,确保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半个小时赶到,如电话无法接通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3
评标小组组成
由开标人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进行评标(评标专家人数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24
*评标办法
1、□经济标—物资采购;
2、√经济标、技术标—专业分包、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及安拆(塔机、施工(货运)升降机、门式起重机等);
3、□经济标、商务标—劳务分包、咨询服务、周转材料租赁、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5
中标价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审出的第一中标人报价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何种评标办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
26
确定中标人
评标小组成员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打分,评标小组组长将得分第一的投标人推送给定标人,由定标人确定中标人。
27
履约保证金
□收取:中标总价的 ;收款账户信息(仅为公司对公账户)
√不收取。
28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履约担保期内,由于分包人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给总包人造成损失时,用履约保证金赔偿。
有下列情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分供商出现停供、断供、缓供的;
2、未按指令要求供货的;
3、质量未达到合格验收标准的;
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5、采用不合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的;
6、不按合同约定要求调增价格的。
7、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29
合同签订
1、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2、合同签订阶段招标人有权对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单价进行调整。
3、专业分包工程如未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0
招标控制价
1、以资审通过后发布的招标文件附件中计划不含税合计金额作为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2、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31
结算办理
根据实际情况,按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32
资金支付
资金支付情况需在合同附件中注明。
注:招标方有权结合市场行情与建设单位资金支付情况,在合同签订时对付款比例及相关条款作出合理调整。
33
*预付款
√无;
□有(附预付款审批表);
支付比例:按签约合同总金额 %支付。
扣回时间及比例:按合同条款约定。
34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35
评标纪律
按成建工〔2023〕115号文、成建七司〔2023〕79号文执行。
36
其他要求
1、专业分包工程如未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招标任务。
2、其他要求在第二章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自行增加。
说明:招标文件中带“*”项在招标方案审批阶段为必填内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特别说明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并对本招标文件确定的资格条件、招标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清单和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当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异议不予受理时,按照招标文件执行,否则视为废标;若未提出异议,均视为完全接受和同意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得在中标后再提出异议。
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的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不能高于招标文件中相关条款和中标的投标文件条款。
1.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费用承担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答疑会、踏勘现场
投标人应尽可能的了解项目现场环境、气候、交通状况等关系投标人报价、实施的各项因素,有必要时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5工期、质量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6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投标格式文件
(7)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在“成建e采”平台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及答复。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可被拒绝或视为废标。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成建e采”平台招标系统中告知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答疑、补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2.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人的采购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人可使用澄清、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2.3.2澄清、补充通知将在“成建e采”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补充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成建e采”平台上发布的内容为准。若同一内容在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3.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成建e采”平台为准。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可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
(4)营业执照等资料;
(5)供应同类型业绩;(有则提供,如无相关内容请填写“无”并盖章上传,不提交或未盖章提交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6)报价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有则提供,如无相关内容请填写“无”并盖章上传,不提交或未盖章提交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专业分包工程、大型机械租赁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3.2、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投标有效期
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6.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3.6.2投标文件无纸质版。
3.6.3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相应签字和相应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3.6.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删改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委托代理人人签字。
4、投标
4.1、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无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报价、签字盖章(每页盖章)并扫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投标人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无法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
4.2.2 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以退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需满足“成建e采”平台上的相关要求。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纸质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如有)。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开标程序
由采购管理部组织开标。
6、评标
6.1、评标小组组成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评标办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合同的授予
7.1 定标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按照“成建e采”平台上的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则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评标报告、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按照中标条件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依次与本次招标任务中其他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谈判并签约,谈判失败重新招标。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集团和公司以及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三章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
(1)物资、设备类采购只采用经济标评标方式。涉及新材料、新设备等国家、行业无统一的规格型号、质量技术标准等特殊情况时,通过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可增设技术标,但价格评分不低于75%。
(2)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设备租赁及安拆等生产资源可实行综合评标法。其中,价格评分不低于50%。
(3)中介机构服务采购原则实行综合评标法,其中服务项目的价格评分不得低于30%;凡性质比较明朗、技术标准相对统一的通用项目招标采购,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4)因特殊需突破上述标准的,需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2.评审标准
2.1 经济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根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综合评判条件最优得15~20分,其余依次递减3~5分,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标处理;
(2)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招标文件限价。未超过招标文件限价,第一名得70~75分,根据报价高低依次递减5~10分。超过招标文件限价,做废标处理;
(3)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公司合作的合同业绩与履约评价,酌情得分1~5分。
2.2 商务评审标准
(1)公司规模:总分57分,规模最大50~57分,依次递减3~6分。(根据注册资金、人员配置表等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不得分)。
(2)信用情况:总分43分,信用情况综合评选第一名38~43分,依次递减3~6分。(根据投标当月“信用中国”信用报告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不得分。)
2.3 技术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技术方案:根据投标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执业证书、职称、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清单)进行排名:第一名95~100分,根据排名高低依次递减3~9分。(根据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标处理。)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成建工〔2023〕115号文、成建七司〔2023〕79号文中规定的任何一种废标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小组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打出相应分数。
3.2.2评标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投标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报价是否视为不平衡报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含税)低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税)的 85% 时,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2)当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含税)低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税)的90%,同时低于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的95%,报价评审组应否决其投标。
3.3 评标结果
评标小组各成员在分别登录“成建e采”平台完成评标后,应当对各投标人打分,评标小组组长将得分第一的投标人推送给定标人,由定标人确定中标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及附件
合同编号:
分包工程合同书
总包方: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建设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就工程分包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
2、 工程地点: 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西宁新区台商工业园,中环线与象山路交叉口位置处。
3、承包范围: 施工图(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中心和生产及辅助用房施工图)范围内的总平土建、海绵城市、给排水、交安及电气工程;(2)施工过程中有关总平土建、海绵城市、给排水、交安及电气工程的签证变更工程;(3)包括但不限于与以下专业分包的协调和管理,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其它安装工程、绿化工程的协调配合;(4)业主和甲方代表以书面指令形式要求乙方完成的零星工作;(5)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工程承包范围进行局部修改,乙方应无异议,并不能就此提出任何索赔。
4、承包方式:甲方负责项目管理,乙方提供成建制施工队伍,以(1)包人工;(2)包材料;(3)包运输(含装、卸车);(4)包机械;(5)包实验检验(含实验检验费用);(6)包竣工资料;(7)包管理;(8)包工期;(9)包竣工交付前的成品保护;(10)包交付后的保修;(11)包各类综合保险;(12)包安全文明施工;(13)包验收;(14)包各项技术措施;(15)包中期计量和结算(代表甲方与业主进行结算);(16)包利润;(17)包税费等的承包方式。
5、双方驻工地代表
①甲方委派的工地代表为:: ,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的监察,负责审核收方,项目结算、支付等经济事项及放弃甲方权利事项需经甲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否则甲方无相应支付义务。
②乙方委派的工地代表为: ,身份证号: ,负责本合同工作内容组织实施,处理施工中的收方结算、材料领用、签订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往来文件、结算办理工程款等相关事宜。
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如下:
序号
职位
姓名
职务
职称/职业资格
1
商务负责人
2
生产负责人
3
技术负责人
4
安全生产员
a、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查验。
b、乙方现场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一周内必须保证伍天及以上(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否则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c、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换合格的定岗人员,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同时乙方须按壹万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d、甲方要求乙方撤换不合格人员,乙方必须立即执行。如果甲方的撤换通知下达 7 天后,乙方仍拒不执行,则视为乙方无足够人员,乙方须按伍仟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e、乙方单位领导必须参加甲方项目管理部组织的例会,若缺席一次,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元。
③双方约定:甲方出具并经工地代表亲笔签字及甲方审核程序审核完成并加盖公章的收方结算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无结算、付款依据的,甲方无支付义务。
二、 合同金额、单价与工程量
1、合同金额(不超过):¥ (大写人民币: )
2、工程单价:具体明细详见附件4 分部分项综合单价表
3、工 程 量:不分部位,不分大面或零星,不分颜色,根据2015四川省相关定额计算规则按图计算,且不大于建设单位与甲方的最终结算工程量。
4、特别说明:
①乙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等级和合同条款要求完成本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合同单价是综合包干单价,该单价主要包括如下内容:承包范围内的各种材料费、运输费(含装、卸车费)、检测费、人工费、管理费、竣工交付前产品的保护费、交付后的保修费、各类综合保险费、安全文明施工、水电、临设、脚手架、垂直运输、利润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②合同约定工程量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实际结算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和技术交底为基础,并以乙方实际完成、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收方、技术负责人和工地代表审核签认、甲方公司预算等部门复核、并最终加盖公章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③最终的工程量及结算价如果在合同签订数量和金额范围内,则以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的结算书为准;超出本合同约定数量和金额的,须在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后,方能办理最终结算。否则超出预估数量的部分视为乙方向甲方的赠与,不得纳入结算中。
④乙方在签约前已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进场后不得以不熟悉现场情况和施工图纸为由提出单价调整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三、 工程要求
1、 设计(工艺做法)要求:无
2、 工程质量要求
① 乙方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建设方、监理、甲方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
②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建设方、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并确认,并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验收合格。
③ 材料要求: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并符合本工程设计,进场前须提供材料合格证书、材质检测表报告等证明文件,且材料样品均需得到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书面确认,方能进场施工。甲方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并不免除乙方的所有质量责任。
④ 其他要求:本工程所有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甲供设备除外)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其主要材料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产地、生产厂家等均以发包人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在采购前应将工程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规格、技术参数、产地、生产厂家等以甲方名义书面报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确认;并提供样板以供参考,所选材料、设备的样品要由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封存作为验收依据,无法提供样品的应该提供技术性能指标,作为验收依据。
3、 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为 90 日历天。
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暂定,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①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做好施工准备工作。接甲方通知后进场,若因非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1 %的违约金;未约定比例则按照每逾期一天支付甲方本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②如遇以下情况,经甲方、建设方、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a、 遇重大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因素影响,出示政府部门相关证明后
b、 建设方原因的工期调整或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作量、对关键线路工期造成重大影响,使乙方工程进度无法按经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执行。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乙方进场前必须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合同附件2)、廉政协议书(合同附件3),进场后施工前双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办理好工作面交接手续,未经交接的工作面乙方不得擅自施工,办理交接后的工作面属乙方安全责任区。乙方须对本单位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等教育和交底,加强自身施工现场管理,执行甲方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质量、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不发生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5、 质保要求:
本合同√有质保金,为双方终结结算的 3 %,质保期到期后无息退还。
□无质保金。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 24 月,自甲方与发包方签的总包合同约定的整个工程质保期起算时间为准。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电话等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后8小时(重大质量问题为3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如果未按时到场,甲方有权通知其他人返修,返修所产生所有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并扣除维修金额 5%的甲方管理费;保修期内同一部位发生两次维修,则重新计算保修期。保修期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协助甲方予以处理,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四、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分包工程按 实 结算,在每次期间结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以及乙方人员进行现场收方并填写收方记录,参与收方的全体人员应签字确认。结算时,甲方依据乙方在计量期内完成的、甲乙双方及监理签认的、符合本项目验收标准的工程实体数量(扣除甲供料)进行计量,据此编制《工程量报表》,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并签字确认,经乙方有权限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按照程序结算。隐蔽工程(工序)的工程量在覆盖前需经双方现场签认,否则不予计量。本分包工程的最终结算按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执行。
2、按 月 支付进度款,乙方在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报送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报表》,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开具该次付款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 30 日内支付乙方已确认金额 70 %的工程进度款。
3、人工费的支付方式:□支票转账/□承兑汇票 /√其他:银行转账,双方约定按月100%支付。
4、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 80% 。本工程整体交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证,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分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双方办理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结算办理完毕之日起 9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金额 97 %,剩余 3%留作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
5、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 2年后无质量问题,在甲方扣除乙方的维修费用和维修管理费后,将剩余的乙方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乙方。
6、支付方式:
(1)工程款项支付以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乙方分包范围内的对应款项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为前提。
(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开具符合现行税务要求且税率为 %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银行转账支付乙方;乙方应在开票后 日内(以发票载明的日期为起算点)将发票提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前税法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经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的付款条款约定,工程建设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或以房抵工程款等方式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同意甲方也以同样的付款方式和条件向其支付分包合同项下的款项。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若因工程建设方原因未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甲方工程款(含进度款、结算款),导致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乙方不得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7、本次分包:□有预付款,支付比例 ;扣回预付款方式: 。
√无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8、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总包配合费、管理费和税金等,按本分包合同总金额的 / %计取,甲方在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同时按相同比例扣除。
9、在支付完毕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结清承诺(附件6),结清承诺是本合同履行完毕的证明。
10、发票要求:
10.1、本工程为□一般计税工程□简易计税工程,一般计税工程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0.2、乙方须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开具符合现行税务要求且税率为 %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0.3、如果乙方未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提供的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当前税法及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或不符合发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通过认证发票中载明的税款金额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予以赔偿。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4、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税法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未按照相关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甲方有权利退还该发票,因退还该发票造成甲方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10.5、若增值税发票在乙方交接给甲方后遗失,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处理该遗失发票。
10.6、若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乙方开具红字发票的,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开具红字发票。
11、在甲方支付前,乙方须出具发票和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的收料凭证、相关结算资料等,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相应款项,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责任
1、提供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图纸及设计相关资料复印件一份,组织进行施工前的技术及安全生产、质量要求及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
2、负责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情况报告和工程款的申请;及时传达建设方、监理的有关指示、要求。
3、提供现场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现有的脚手架、架板、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用水、电等临时设施,甲方有权按乙方的实际施工面积收取包干使用费,计费标准为 / 元/m2,从结算款内扣除。
4、施工期间,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内其他分包单位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
5、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为乙方管理人员和工人提供住宿宿舍,乙方承担500元/月﹒间的宿舍房租费,水电费用按实际发生分摊。乙方自行分配住宿方案(管理人员6人/间,工人8~10人/间)并按甲方项目部要求配置住宿用家具及用品(包括双层铁床、鞋柜、衣柜、衣帽架、电风扇或空调)。
6、甲方为乙方提供办公工位,办公桌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领用后须交纳相应成本费(办公桌椅 300元/套、铁皮文件柜 300 元/个)。
六、乙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 7 日内,应向甲方报送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原材料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其他有关施工文件,经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分包工程实际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人员到位后,开工前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技术、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文明施工的交底会议,熟悉施工现场环境,按照甲方、建设方、监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认真、及时、负责地做好施工期间工地内的资料、设备设施的防火、防盗工作。施工部位的电缆、电线和流动电缆、流动电箱由乙方自行配备,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相关规范、标准及当地政府关于安全文明工地的要求。严格按施工规范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4、因非甲方原因在施工现场及现场以外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建设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对甲方的经济处罚和甲方因此遭受的其他相关经济损失等)。
5、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经相关单位审批同意的施工方案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进场施工前、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按相关规范要求及甲方、建设方和监理的要求提供完整的每批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竣工资料等一式四份。
6、严格遵守建设方、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保持工地清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7、施工过程中,所有隐蔽项目必须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建设方、监理、甲方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相关单位签字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隐蔽的,隐蔽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剥离检查,如发现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无条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延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及甲方的损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8、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未交付前的半成品及成品保护工作,必须落实行之有效的产品保护措施,产品保护措施须得到甲方批准方可实施,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9、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及施工不完善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并应及时报告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方案,经建设方、设计、监理、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认可后,由乙方组织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建设方、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对甲方的经济处罚和其他相关经济损失等)。
10、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原因的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工程返工,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若由此引起乙方经济损失,乙方应在3天内将经济损失的详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经甲方核实后报建设方并经建设方同意后方能给予补偿。
11、乙方进场前必须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复印件和管理、施工人员名册加盖乙方公章交甲方项目部。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撤离现场,视为乙方擅自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按合同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12、乙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和上岗资格证书,乙方须与包括所有进场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交甲方备存。乙方施工人员须按有关规定配备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按时缴纳其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费用。乙方发生现场人员变动时必须及时提交变更后名单。因未提交人员名单或名单不准确的,在发生欠薪讨薪事件时,认定乙方施工人员范围以甲方认定为准。
13、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并向甲方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记录。无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并采取甲方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如发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并且乙方民工向政府或甲方索要乙方拖欠工资的,甲方有权在剩余进度款范围内代乙方向民工支付工资,乙方对甲方垫付工资的人员范围和工资数额均不提异议。甲方代支的工资除了从当期工程款内直接扣除外, 乙方须按照甲方所垫付的民工工资四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未在下期进度款扣除或乙方在甲方处已经无款可扣的,起计逾期支付利息。甲方可以在乙方其他任何款项中扣除所垫付的工资和相应的违约金与利息。
14、乙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民工不论以何种理由与甲方产生劳动争议,乙方均需主动向相关机关出具与该人员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说明,并完全妥善解决该劳动争议。
15、乙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民工如采用拨打相关部门投诉电话、在网络平台举报等方式对甲方造成经济名誉等损失的,不管起因如何,乙方除对甲方的经济赔偿外,还须向甲方支付2000元.次/人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分包合同,并同时追究乙方的经济民事责任。
16、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格式,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上报各种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工程月报、工程周报、施工进度报表、工程资料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资料。乙方需按有关规范和规定做好材料报验、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积极与质检站等上级主管部门衔接,确保工程一次验收合格。
17、除非发包方直接分包的项目外,乙方不得直接与发包方进行结算或签署分包工程相关的结算文件、验收文件、索赔文件等,否则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与发包方就项目工程发生争议的,乙方须无条件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甲方处理与发包方的争议。
18、乙方不得因甲方迟延付款,迟延履行乙方的本合同义务。
19、乙方应同所属工人及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为之购买保险、办理暂住证、工作卡,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自理。安全帽和工作服由甲方统一采购和发放,但乙方须交纳相应成本费(安全帽30元/个、反光背心30元/件)。
20、乙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参与工地施工的人员(含管理人员)及时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保险。若因乙方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造成的所有责任后果由乙方全额承担,并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的全部费用。乙方人员因工因病住院、死亡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工程变更、解除
1、合同签订后,因建设方、监理或甲方原因发生工程变更,造成工程内容、工程量、价格发生变化,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一经送达乙方生效。
(1)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的质量、安全和工期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2)因建设单位、政府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质量标准交工,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包括甲方因此而对发包方承担的责任)。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价的 2 %,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延迟一天,应承担 1000.00 元/天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逾期超 日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以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违约金(含资金利息),每当违约金以此方式计算已达应付未付金额的百分之一时,乙方需向甲方发函进行声明,若乙方未履行该义务,则视为乙方对此部分违约金的放弃。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含资金利息)总额以应付未付款总额的百分之三为上限,乙方自愿放弃超过该上限部分的违约金(含资金利息)。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按合同总价的30%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包括间接损失)。
九、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乙方有责任积极组织抢补措施并相应调整计划,尽一切可能保证工期。发生不可抗力的费用承担:
1、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费用。
2、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3、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经建设方、监理批准,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特别约定
1、甲方视工程实际需要,可对乙方的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合同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2、本合同涉及相关条款内容发生变化、修改、设计变更、工期延误、价格调整、工程结算等,必须经双方合同主体签字盖章确认有效,其他任何印章、签字均为无效。甲乙双方的任何合同、协议、结算资料必须经双方公司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除此以外的任何合同、协议、结算资料等均无效。双方同意除正式结算文件外,任何其他形式的资料均不得单独或者合并后代替本条所约定的结算文件,无结算文件的,则甲方有权视支付情况对未付金额暂不予支付,并不负任何违约责任。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款等任何款项,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
4、乙方确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一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任何款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任何债权。
十二、 附则
1、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其中乙方 壹 份、甲方 伍 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章)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不予认可,于双方合同责任完结后终止。
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廉洁协议书、供应商增值税信息档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详附件)。
3、 甲乙双方在本条下面预留的联系地址、电话、联系人为双方送达的有效地址及联系人。双方之间的任何文件和通知,通过邮政EMS或快递寄送的,,邮件交寄后的第3日视为对方已经签收(实际收件时间更早的,以实际收件时间为准)。如一方预留地址错误造成邮件无法送达,或一方拒收邮件的,视为已经签收邮件,相关法律风险及责任由该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