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景观亮化提升工程(锡澄运河公园沿线)(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 已由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江阴行审备〔202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城区景观亮化提升工程(锡澄运河公园沿线)(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锡澄运河公园沿线(芙蓉大道~五星桥)
2.1.2建设规模:主要为锡澄运河公园(芙蓉大道~五星桥)内两侧公共绿地、建筑物、桥梁等重要节点建设景观照明,提升城市夜景效果。
2.1.3合同估算价:301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 8 月 3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 9 月 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 26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EPC),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亮化工程的方案设计、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总预算、工程施工、设备购置并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项目设计内容:
①、设计内容为对锡澄运河公园(芙蓉大道~五星桥)段两侧3公里驳岸公共绿地、约60栋构筑物、8座桥梁等重要节点进行景观照明的方案设计,以提升城市夜景效果。
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涉及的各专业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包括景观照明方案图设计方案、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②、设计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阶段招标和报建等工作,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材料设备选样等技术服务工作,参加重要节点工程例会及时处理现场施工技术问题,参加相关施工技术方案的专家论证,对设计工作之外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专业设计、专业(二次)深化设计提供总控、协调、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参与隐蔽工程、专项工程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2)项目施工内容:
①、设计内容即为施工内容。建筑施工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等,及后续施工方需要进行的各项检测、验收。
②、办理项目相关所有手续、办理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验收合格后配合发包人移交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
③、缺陷责任期服务范围:工程验收合格后交付,包括:培训、技术指导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④、项目建设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检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A和B同时满足):(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气类相关专业:包含电气、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照明设计、电气设计、机电、机电设备安装、机电一体化、自动化),若为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以来,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2000万元以上的景观亮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身份设计过单项设计合同80万元以上的景观亮化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以来,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2000万元以上的景观亮化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R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申请人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20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2000万元以上的景观亮化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B)设计业绩要求:2020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80万元以上的景观亮化设计业绩;
(C)施工业绩要求:2020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9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2000万元以上的景观亮化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3.1.3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含总承包项目经理)组成人员应为企业在职员工。投标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第 3 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第 3.4.1 条自行配备齐全。其他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气类相关专业:包含电气、建筑电气、照明工程、照明设计、电气设计、机电、机电设备安装、机电一体化、自动化);②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无在建项目。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3.3.2自2021年7月10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2年7月1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3年4月10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17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24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10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0510-86865917
青山路136号城管大厦
10.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投 标 人 登 录 江 阴 市 建 设 工 程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V7.0 (网址 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江阴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地 址:江阴市城管大厦4楼、江阴市建设大厦4楼
联 系 人:仲涛涛
电 话:0510-868654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江阴市延陵东路162号东恒嘉苑商务楼10楼
联 系 人:周鑫华、钱新偕
电 话:0510-86560051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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