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黄梅县独山镇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格林美大道工程
建设地点 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独山镇高岭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5900
建设单位 黄梅县独山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法定代表人 邱华
联系人 吴克勇 联系电话 155*(略)
项目投资(万元) 5600 环保投资(万元) 2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略)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略)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①道路工程;②交通工程;③给排水工程;④照明工程;⑤电力及通讯工程;⑥绿化工程;⑦土石方工程等。 建设规模:拟建道路全长1530米,设计速度30km/h,为城市次干路。本项目总共分二期建设:
主要(略)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挖掘的土石方、主体结构施工所产生的施工废物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拉圾等,不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害废物,这些固废物集中堆放,土方及时回填,垃圾(略)(须办理准运证),交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用场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制度,在工程开工前 15 日内向所在地辖区环保局提出申请,填写《施工场地噪声管理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对施工机械设备应采取有效的降噪减振措施,如加弹性垫、包覆和隔声罩等办法。施工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声压级。在施工过程中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养护。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止鸣笛,在施工的各阶段均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的各项规定,将施工噪声控制在限值以内。为了减少施工对周围村民的影响,工程在距民舍 200 米区域内,严禁夜间(22:00~6:00)自由作业。高噪声设备如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装载机等的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06:00~22:00)。搅拌站及其运料通道远离村民、文教区。对黄梅县独山镇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格林美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锦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4某些夜间一定要连续施工的工序且又会影响周围村民的工地,在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的同时,在工地周围或村民集中地周围设立临时的声障之类
承诺:黄梅县独山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邱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黄梅县独山镇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邱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