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 情侣路南段主线改造工程会展三路至会展四路北侧辅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04000001004405001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7-19 10:30:00 |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0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19 10:3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4000001004405001001 | 是否延期开标 | 否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6-28 17:26:22 |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 | 2023-07-19 10:30:00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 现场开标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评审办法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6-29 09: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页面下载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页面上传 | |||||||||
公告发布媒介 |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公告源URL | 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
公告内容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4404000001004405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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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情侣路南段主线改造工程会展三路至会展四路北侧辅道工程施工 | ||
项目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 | ||
建设单位 | 珠海情侣海岸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
联系人 | 吴锐华 | 联系电话 | 15919191698 |
招标内容规模 | 项目概况:招标人受珠海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作为情侣路南段主线改造工程会展三路至会展四路北侧辅道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代建单位。珠海情侣路南段拱北口岸至横琴大桥路段工程设计包括主线和辅线工程,作为两个项目分别进行立项和设计。主线沿昌盛路、南湾大道进行改造,设计全长9.355km,辅线道路主要沿滨水岸线布设,设计全长9.527km。 项目范围为原情侣路主线改造工程会展三路至会展四路北侧辅道范围甩项变更剩余段,属于城市道路主干道,设计道路长度40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安监、道路照明、景观工程等。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有权对项目施工范围及内容进行增减,中标人对此无异议。 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
项目分类 | 普通招标 | 项目类别 | 市政 |
资金来源 | 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 | 资金到位情况 | 政府投资:1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质量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异议受理单位 | 珠海情侣海岸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 15919191698 |
异议受理单位联系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湾仔街道银湾路1663号珠海中心19楼 | ||
标段信息1 | |||
标段编号 | E4404000001004405001001 | ||
标段名称 | 情侣路南段主线改造工程会展三路至会展四路北侧辅道工程施工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定标方法 | 集体议事法 | ||
预算(估算)价 | 6264987.21元 | 最高投标限价 | 6264987.21元 |
工期 |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 ||
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投标资格 | 投标企业须具有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 ||
其它条件 |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专业承包[ ]级或以上资质(内地投标人)。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港澳投标人适用)。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 ◆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造师(香港专业人士适用)。或□具有[ ]业绩(澳门专业人士适用)。 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其它事项:[一、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及《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http://credit.zhuhai.gov.cn/tzgg/202008/t20200826_58781125.html)要求执行,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 (1)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企业需出具珠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 信用中国 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 (2)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打印(企业开户行出具的征信报告须附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2、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二、《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不能满足本条社保证明材料情形按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 3.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四、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再报名,否则,自行承担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 ||
项目负责人其它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造师(香港专业人士适用)。或□具有[ ]业绩(澳门专业人士适用)。 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其它事项:[一、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及《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http://credit.zhuhai.gov.cn/tzgg/202008/t20200826_58781125.html)要求执行,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 (1)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企业需出具珠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 信用中国 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 (2)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打印(企业开户行出具的征信报告须附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2、使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 二、《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 1.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证明材料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如不能满足本条社保证明材料情形按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局《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核实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指引的通知》执行。 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 天。 3.根据《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四、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再报名,否则,自行承担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 | ||
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类型 | 现金,电子保函/保单 | 保证金金额 | 12万元 |
议程安排 | 序号名称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地点备注1招标文件下载2023-06-29 09:00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免费下载2勘察现场招标人安排投标人自行安排勘察项目现场3提交质疑2023-07-09 18:00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10日前提出质疑4答疑发布2023-07-12 18:00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答疑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7日前发出5递交投标保证金2023-07-19 10:306递交投标文件2023-07-19 10:30登录粤公平(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跳转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后投标7开标2023-07-19 10:30二号开标室(市中心2楼)8资格审查2023-07-19 15:00一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资格审查结果、同类工程业绩信息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9评委抽取时间2023-07-19 14:3010评标2023-07-20 09:30七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评标报告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11定标2023-07-25 09:30七号评标室(市中心2楼)评标结束与定标开始时间相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12中标公示2023-07-28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中标结果在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1栋2418 | ||
联系人 | 韩莉 | 联系电话 | 0756-2373810 |
投诉受理部门 |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电话 | 0756-2538803 |
交易中心地址 | 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联系电话: 0756-2538181、0756-2538002 西部中心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联系电话:0756-7260605 备注:议程安排的地点栏中有“市中心”字样是指市中心,有“西部”字样是指西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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