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区向明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3-06-26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蒸湘区向明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蒸湘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衡蒸发改[2022]51号,项目业主为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主要建设内容蒸湘区向明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总投资为1573.9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蒸湘区向明路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蒸湘区向明路(含张飞岭原客车厂家属房9号栋、工学院石坳家属小区、石坳军休所、向明路片区老旧小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涉及改造户数1108户、房屋34栋、总建筑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建筑主体改造与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其中建筑主体主要改造内容为清理屋面违规建构筑物200平方米;漏水屋面重做防水1417.5平方米;外墙清洗、破损修补、漏水部位防水处理2906.28平方米;外墙重新粉刷喷漆6336平方米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改造雨水、污水管网1593米、改造燃气管道1983.4米,并建设配套附属设施;新建强、弱电管沟1300米及附属检查井;改造沥青混凝土路面19860平方米,改造人行道铺装3228平方米、建设道路照明、绿化工程、标志标线、无障碍设施等配套设施。(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402.47万元;
1.3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 施工工期15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完成本次招标概算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总承包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移交,编制并完成结算,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1.5 质量标准:
1.5.1 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需要专项设计的部分还需达到专项设计深度,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
1.5.2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1.5.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 80 号令及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保修。
1.7 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2.10.1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10.2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10.3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不得低于湘建建【2020】208 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2.10.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6月26日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10:00。请投标人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hunan.gov.cn/)和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电话0734-8827426。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设计成果补偿
9.2、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任何设计补偿。
9.3、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蒸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信息;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蒸湘区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754842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同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西路90号君恒花苑1号楼五楼;
联 系 人:冯春晖、张云锋、葛婷;
电 话:17670757302。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注:各投标人,如需参与投标,请使用CA证书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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