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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高新区南部片区亮化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6-25 11:58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49

建邺高新区南部片区亮化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JZB202325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3-06-21 17:36

● 项目编号: XZP2023062100250

● 项目名称: 建邺高新区南部片区亮化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建设单位: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条件

建邺高新区南部片区亮化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编号:WJZB2023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南京市建邺区南部片区范围内道路(云龙山路、文广路、广聚路、白龙江冻结、康文路)景观照明亮化及西城路和文广路沿线建筑等立面亮化

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6-21 09:00 至 2023-06-30 17:00

获取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7-17 09:30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07-17 09:30

开标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聚慧园2号楼1105B室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邺高新区南部片区亮化工程已批复项目业主为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南部片区范围内道路(云龙山路、文广路、广聚路、白龙江冻结、康文路)及西城路和文广路沿线

2.1.2 建设规模:南京市建邺区南部片区范围内道路(云龙山路、文广路、广聚路、白龙江冻结、康文路)景观照明亮化及西城路和文广路沿线建筑等立面亮化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 5432.76万元

2.1.4 咨询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2.1.5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总服务期 18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包括:设计、监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检测。

设计服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监理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四控、三管、一协调;

招标代理服务内容:除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代理外的本项目的服务、货物、工程的招标代理(含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编制);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检测服务内容:材料检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2)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3)其它要求:

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测单位任意一方均可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聚慧园2号楼1105B室。联系人:李工,15252795452。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上午9:30

5. 资格审查办法:

1、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且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及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总负责人的:必须为无在监。

2、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工程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代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工程监测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咨询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不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备注:类似单项工程咨询业绩必须是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如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测。】

项目总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类似单项工程咨询服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业绩认定标准:(1)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且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代理项目,且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且担任造价咨询负责人。(需提供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2020年6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且担任监理(总监)项目负责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5)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工程设计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2020年6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投资额)43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检测项目,且担任工程监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项目管理合同,金额及服务范围以合同为准,提供的合同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6. 评分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

招 标 人: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1号楼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徐庄软件园二聚慧园2号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舒经理 联 系 人:倪工

电 话:025-87775731 电 话:17714342415

传 真:/ 传 真:02558062326

监督部门

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建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1号楼

联系人:

舒经理

电话:

025-877757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万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108号徐庄软件园二聚慧园2号楼

联系人:

倪碧

电话:

17714342415

电子邮件:

1213459385@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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