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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景观绿化设计项目(ZJGDD-LHSJ标段) 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6-12 18:32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6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宿发改投资发(2023)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南起北京路互通,北至宿支路,道路全长5.6公里。景观绿化范围包括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景观绿化、亮化、景观照明等,包括道路人行道及分隔带中的行道树、灌木等绿化种植。绿化总面积约8.5万平方米。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ZJGDD-LH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包括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的景观绿化、亮化、景观照明等设计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1)设计工作:宿迁市张家港大道一期(北京路-宿支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景观绿化、亮化、景观照明等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2)勘察(测量)工作:为进行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勘察、测量工作;
(3)后续服务: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等。
(4)各阶段需报批的报告及设计文件均由中标单位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方案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方案设计评审后10天内,根据业主要求及评审意见完善设计方案,并提交最终设计方案;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方案设计文件经业主确认后40天内(或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等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景观绿化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如职称证书的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学历证书,以评审专业或学历专业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2个要求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愿意参加本次活动的投标单位,应在2023年6月17日下午17:30前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休息日正常接收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将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jstysq@126.com,经招标代理确认后(联系电话:18762632699),办理领取手续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9:30。
6.2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仍需制作一份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jstysq@126.com,并自行联系招标代理确认是否成功发送,逾期发送或者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统一采用加密的压缩包形式发送,为方便信息确认,电子文件名称采用“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的格式。
6.4招标人在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开标会,开标地点为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16楼会议室。请各投标人登录腾讯会议(https://meeting.tencent.com/dm/2Kc1NxU4dgQr,会议号:301-163-950)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未能及时参加,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3天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日。
6.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日前2天,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7.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伍拾肆万元(¥540000元)。开标时投标人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递交投标担保人民币10000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蔡丹丹
电 话:0527-84355798
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2栋
邮政编码:223800
联 系 人:葛威
电 话:18066057759
电子邮箱:jstysq@126.com
监督部门:宿迁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电 话:(0527)8435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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