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瑞大道南段快速路一期工程(瓯海大道至温州南)景观提升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3/06/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瑞大道南段快速路一期工程(瓯海大道至温州南)景观提升亮化工程已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温发改审[2019]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约占41.19%、瓯海区财政约占41.19%、市铁投集团占约17.62%,招标人为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温瑞大道南段快速路一期工程(瓯海大道至温州南)瓯海互通亮化提升工程,包括ES、SE、WS、OT3匝道外侧箱梁及桥墩景观照明,起点为瓯海互通以西,桩号:瓯海互通CRK10+280;终点为瓯海互通以东,桩号:瓯海互通CRK1+535.841;瓯海互通以南,瓯海互通K0+888.400;东西跨度约为1530米,南北跨度约为500米。
建设地点:瓯海大道与温瑞大道交叉口。
2.2招标范围:泛光照明、亮化工程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390万元。
2.3计划工期: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自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个合同施工造价在17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亮化工程(不包括路灯工程、室内照明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或EPC、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名称;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投标人必须为承担亮化施工任务的一方)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的网页(显示已备案截图)复制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小额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6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温州市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购领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府东路476号宏国大厦15楼1号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梧田街道南塘一组团商务楼5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611667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370285、1386864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