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蕉城镇伍福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蕉岭县蕉城镇伍福花园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蕉岭县蕉城镇伍福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
参与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HZ2023-085
3. 项目名称:蕉岭县蕉城镇伍福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4. 项目情况:项目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本次招标采购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 单价执行梅州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再作为竞争因素,各投标人无须另行报价。
项目内容 | 服务地点 | 类型 | 固定单价 | 备注 | 服务期限 |
物业管理服务 | 蕉岭县蕉城镇伍福花园 | 住宅物业服务管理费 | 1.4元/平方/月 | 含电梯电费、加压水泵电费及公共楼梯公共通道、路灯照明、公共设备房运行等公共照明和公共能耗费用、电梯维保费、化粪池清理费。 | 36个月 |
商铺物业服务管理费 | 2元/平方/月 | ||||
写字楼和超市物业服务管理费 | 1元/平方/月 | ||||
车位使用和管理费 | 已售汽车位管理费:20元/个/月; 露天停车场车位及管理费:130/个/月 摩托车及电瓶车管理费:暂缓收费 | 提供照明、卫生及车位管理,不承担车辆及车内财产的保管、保险责任。 |
以上单价符合梅州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再作为竞争因素,各投标人无须另行报价。
7.合格投标人资格: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7.2投标人应提供自本项目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7.3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或2022年度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7.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8.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6日至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前往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十三层1316号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获取招标文件。
8.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自行前往。
8.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4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附件下载)并加盖公章。
9.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23年6月26日14:30~15: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3年6月26日15:00
投标及开标地点: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十三层1316号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会议室。
10.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蕉岭县蕉城镇伍福花园业主委员会
地址: 蕉岭县蕉城镇伍福花园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25973477
11.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十三层1316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18023516068
广州弘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二○二三年 六 月 五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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