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建筑科技创新中心EPC项目招标公告BB2023SQGCY1031
信息时间:2023-06-02 19:35
1 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蚌埠建筑科技创新中心EPC项目
项目编号: BB2023SQGCY103
招标人:蚌埠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人: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性质: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点:解放路西侧、奥体路南侧
实施时间:2023年
项目内容:蚌埠建筑科技创新中心位于解放路西侧、奥体路南侧。分18层A座、B座商务办公楼、地下室及配电房。本工程为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最终成果需具备完善使用功能,满足发包人要求的使用功能。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批复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完成规划用地范围内总体、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含精装修及玻璃幕墙专项设计)、给排水、暖通、强弱电及外线(含10KV高压配电设计)、电气等施工图设计所有内容,具体包括且不限于:总体设计、全部单体施工图设计、管线综合设计及道路、排水等配套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围墙及值班室设计、人防(含平战转换方案编制设计)、智能化、消防系统、生活水系统、绿建、标志标牌、基坑支护、降水设计等专项设计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配套工程设计。所有设计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2)负责施工图审查及报批;(3)装配式构件深化设计及BIM;(4)设备采购安装(电梯、空调、智能化等);(5)太阳能发电专项设计、施工及并网;(6)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商务办公楼、地下室及配电房、道路、景观、照明、围墙、大门、绿化配套工程(含海绵城市专项设计)等施工;地下室、室外配套的标志、标线、标牌施工等;信报箱、楼牌和宣传栏等;供电、三网施工(均含项目“红线”外线设计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最终实施方案及内容中标后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范围:详见项目初步设计成果文件。
项目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6713.80㎡,容积率2.4986,建筑密度0.26绿化率30.01%,机动车位636个,非机动车位1954个。建筑总面积为95377㎡,本期为8214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65195㎡,包括商务办公楼及开闭所配电房56044㎡,5层检测中心9151㎡(已建成)。地下建筑面积工为30182㎡,包括:地下室29892㎡(4082㎡已建成,新建25810㎡),地下物业用房290㎡。本期工程包括蚌埠建筑科技创新中心A、B座两栋大楼、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大楼装饰改造、检测设备升级改造和相关附属设施及室外配套工程等,采用PC装配式建筑,装配率大于50%。
投资概算:32427.947202万元
施工工程费控制价:31929.60万元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批准文号:2209-340303-04-01-741790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要求
(1)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②③任意一项即可):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业绩要求:
1)设计:2018年1月1日以来完成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2)施工:/。
2.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资格: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业绩不做要求。
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质、业绩: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业绩不做要求。
(4)设计经理资格、业绩: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018年1月1日以来, 完成1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的设计业绩(在提供业绩中应是项目负责人或设计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若上述资料中不能体现业绩规模及时间,则另行提供由业主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文件。
2.3 投标截止前,投标人不良行为在披露期内,按以下方式处理:
(1)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分及以上的,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10(不含)分以下的,在技术标评分中,扣除其不良行为的累计扣分值。
(3)联合体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中不良行为被蚌埠市及其所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累计扣分最高的为准。
(4)扣分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资〔2021〕76号)认定标准记录的为准。原先根据已废止的《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处理办法》(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作出的不良行为结果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使用,但披露期未结束的,招标人可作为“评定分离”项目的定标参考。
2.4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设计方、施工方必须分别满足招标公告对设计企业、施工企业资质的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3家,招标文件要求的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提供的业绩、人员、奖项均以牵头人为准。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3.1 下载时间:2023年6月2日以后
3.2 下载地址: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投标人须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登记注册,通过验证后,登录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 “投标人登录”,进入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查阅下载相关文件。投标人如不及时下载,后果自负。
4 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4.1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6月2日
4.2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
4.3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4.4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4.5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通过蚌埠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5 其他事项说明
5.1 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账户办理,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人民币0元.
5.3 投标人在往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务必要求转出银行必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BB2023SQGCY103项目投标保证金,以确保转入银行进账单中能完整反映出交易附言的内容。否则,造成无法识别投标人的交易项目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4 本项目利用互联网远程开标时,投标人在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无须委派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不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
6 特别说明
6.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具体见“服务中心-下载中心”栏目下的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省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转5-2。
6.2 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主锁)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6.3 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具体请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6.4 联合体成员的所有资料统一由牵头人利用自己的账号统一上传到“施工组织设计”栏目内。未按规定上传资料的,可能造成不予认可。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蚌埠市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体育东路199号不动产交易中心9楼
联系人:张宏
电话:0552-7298810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0号
联系人:常新宇
电话:0552-2076129
邮箱:1669690600@qq.com(邮件不得署名)
8 信息发布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ngbu.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