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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EPC总承包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6-05 19:07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6217

 

公告信息

公告编号
招标项目编号E4408002703202338001
公告标段(包)数量1相关标段(包)编号E4408002703202338001001
公告标题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EPC总承包
公告发布时间2023-06-02 17:50:00
公告发布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 )
公告源URL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6-02 17:50:00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2023-06-26 09:3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线上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6 09:30:00是否延期开标
开标时间/开启时间2023-06-26 09:30:00开标方式/文件开启方式

现场开标

评审办法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名链接入口
公告归属行政区划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发改投审〔202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资金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

2.2 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寸金桥公园烈士纪念碑右侧地块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526.00平方米,拟建一栋3层建筑,建筑面积3509.00平方米,其中首层1257.00平方米,二层1126.00平方米,三层1126平方米。主要布局为一、二层为展示厅,三层由临时展厅、库房和报告厅组成,以及所需附属设施和配套设备一批。项目估算投资3738.25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湛江市财政部门(湛江市财政部门明确不审核的,由第三方审核咨询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等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4.1

设计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基坑支护、装修效果图、室内外管线综合图)、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室内二次装修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人防工程、变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布展工程、绿色建筑设计、配套绿化工程和景观照明设施设计及本合同未列出的而发包人(或业主单位)要求的为本项目需配套完成的其他设计工作、改建工程结构检测(如需)及必要的补充地质勘察、测量等工作,施工用水用电接驳设计、项目正式配套给水、排水、电气、燃气等专业接驳设计、配合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指导、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发包人报建、施工过程中派设计驻场代表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组织本项目设计相关的所有评审、论证和鉴定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及服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编制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2.4.2

施工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验收、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包括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试车试运行(不单独计收人工、管理、水、电、气等所涉及的费用)验收及档案整理、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城建档案馆等;采购包括重要材料、构配件和重要设备的采购等;永久水电、永久燃气、永久排水排污等工程由承包人按湛江市相关行业要求进行设计、安装、报建、报装、施工、调试或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相关工作。

2.4.3 其他与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有关的EPC承包范围。

2.4.4承包方式:设计、施工、采购等全过程EPC总承包(包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施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验收及竣工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等)。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分包。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其中工程建安费29681602.6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86283.70元,最终以财政部门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定的预算为准),工程设计费38.43万元(含预算编制费),合计30065902.64元。

2.6 工期要求

2.6.1

总工期:488日历天

2.6.2

设计工期:承包人应在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6.3

施工工期:合计428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中署名的开工时间为准,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7 质量要求:

2.7.1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2

设计文件质量要求: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律,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要求,遵守设计工作程序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的规定,控制好设计的每一环节,确保设计质量。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的设计深度。

2.7.3

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施工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备是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在中标后,不能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的在册人员,具有贰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资格。(需提供近3个月以来(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3.9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https://ggzy.zhanjiang. gov.cn/)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 年 6 月 2 日

/ 时(北京时间,下同)。

4.3 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3 年 6 月

7 日 17 时。提问为匿名方式,通过邮箱提出邮箱地址:

3266719645@qq.com。

4.4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2023 年 6 月 9 日,统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发布(内容在网站发布后将视作已告知所有投标人)。

5.投标经济补偿

5.1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 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中标人不得据此向招标人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6.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6.1 凡提供符合投标登记要求资料的投标登记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6.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6.3 若符合条件的投标登记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足3名或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委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开标时间:2023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2 开标地点: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2 号开标室。

7.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7.4 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地址: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代表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天润中心六楼)

2 号开标室。

7.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等资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平台上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湛江市)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59-3588104)实名投诉。 (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因不可抗力或交易系统原因影响招标活动的,可按湛府规〔2022〕13号文要求或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11.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2.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联系人:周海 联系电话:0759-3588405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嘉欣 联系电话:0759-3480399

招标单位: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3 年 6 月 2 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和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办方 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投标事宜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 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

c. 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分工如下: 。

d. 联合体各方将依照上述分工原则,就各方的具体工作范围和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并报招标人。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湛发改投审〔202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湛江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资金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湛江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粤桂边区革命纪念馆项目
2.2 建设地点:湛江市赤坎区跃进路寸金桥公园烈士纪念碑右侧地块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1526.00平方米,拟建一栋3层建筑,建筑面积3509.00平方米,其中首层1257.00平方米,二层1126.00平方米,三层1126平方米。主要布局为一、二层为展示厅,三层由临时展厅、库房和报告厅组成,以及所需附属设施和配套设备一批。项目估算投资3738.25万元。
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湛江市财政部门(湛江市财政部门明确不审核的,由第三方审核咨询机构)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相关资料及说明等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4.1
设计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报建报批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基坑支护、装修效果图、室内外管线综合图)、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室内二次装修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人防工程、变配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布展工程、绿色建筑设计、配套绿化工程和景观照明设施设计及本合同未列出的而发包人(或业主单位)要求的为本项目需配套完成的其他设计工作、改建工程结构检测(如需)及必要的补充地质勘察、测量等工作,施工用水用电接驳设计、项目正式配套给水、排水、电气、燃气等专业接驳设计、配合发包人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指导、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配合发包人报建、施工过程中派设计驻场代表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组织本项目设计相关的所有评审、论证和鉴定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及服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编制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2.4.2
施工包括: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验收、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包括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试车试运行(不单独计收人工、管理、水、电、气等所涉及的费用)验收及档案整理、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备案并移交城建档案馆等;采购包括重要材料、构配件和重要设备的采购等;永久水电、永久燃气、永久排水排污等工程由承包人按湛江市相关行业要求进行设计、安装、报建、报装、施工、调试或委托符合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相关工作。
2.4.3 其他与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有关的EPC承包范围。
2.4.4承包方式:设计、施工、采购等全过程EPC总承包(包施工图设计、包施工图预算编制、包施工、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验收及竣工等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等)。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如确需分包的项目,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分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方可分包。
2.5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其中工程建安费29681602.64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86283.70元,最终以财政部门或第三方审核机构审定的预算为准),工程设计费38.43万元(含预算编制费),合计30065902.64元。
2.6 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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