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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3年苏州高新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政路灯节能改造招标公告(HDPY2023-N-G-003)(HDPY2023-N-G-003)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3-05-24 19:50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10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3年苏州高新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政路灯节能改造招标公告(HDPY2023-N-G-003)

发稿时间:2023-05-24

项目概况:


2023年苏州高新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政路灯节能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15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DPY2023-N-G-003


2、项目名称:2023年苏州高新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市政路灯节能改造


3、预算金额:捌仟陆佰伍拾玖万元整(¥86590000.00)


4、采购需求:


4.1改造范围:对(具体路段及数量见附件)现有传统钠灯光源路灯进行LED改造及增加单灯控制器(详见采购文件)。


4.2改造要求:


4.2.1改造后质量保证期内的路面要求


区域


类型


路面平均照度


路面照度均匀度


机动车道


快速路、主干路(6车道及以上)


≥40lx


≥0.4


次干路(4车道)


≥30lx


≥0.4


支路(2车道及以下)


≥20lx


≥0.3


交会区


主干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50lx


≥0.4


次干路与次干路、支路


≥40lx


≥0.4


支路与支路


≥30lx


≥0.3


注:以上路面平均照度为按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有关规定在路面上预先设定的点上测得或计算得到的各点照度平均值;路面照度均匀度为路面上最小照度与平均照度的比值以上数据为按《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2008)相关规定测量的实测数据。


4.2.2 LED灯具要求


4.2.2.1 光源要求


出厂参数


功率偏差


(实测-额定)/额定*100%


≥-10%且≤10%


初始光通量偏差


(初始/额定)*100%


≥90%且≤120%


额定色温


3000K


≥2700K且≤3300K


色品容差



≤5SDCM


显色指数


Ra


≥70


灯具效能



≥125lm/W


功率因数


100%光输出


≥0.95


50%光输出


≥0.85


配光



二次配光


耐久要求


光源光通量维持率


连续燃点3000小时


≥97%


寿命



≥25000小时


光衰


每年


≤3%


4.2.2.2 灯具防雷要求:浪涌保护器的电压保护水平值应小于控制装置的抗浪涌电压,不大于2千伏,共模抗浪涌电压不低于10千伏;电器元件符合《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T 14048)国标要求。


4.2.2.3 单灯模块要求


功能要求


控制功能


开关通断、功率调整(调光)、智能策略等


数据功能


采集上报通断量、GIS信息、电压、电流、有功功率、功率因数等


报警功能


异常开关灯、离线、线路故障、漏电等


硬件要求


使用NB-IoT/4G Cat.1技术


符合3GPP技术规范


设备上电后输出常闭,保证初始路灯常亮


设备在无网络脱机状态可依据最近一次的开关灯时间正常控制开关灯


可负载容量400W/250VAC


绝缘电阻:不小于2MΩ


绝缘强度:耐受4千伏/50Hz


浪涌抗扰度:在差模4千伏及共模±6千伏的试验电压下设备没有功能或性能的暂时降低或丧失


其他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的控制装置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GB 19510.14-2009)、《灯的控制装置 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GB 19510.12-2005)的相关规定


4.2.2.4 整灯要求


防护等级


≥IP65


电器绝缘等级


Class:I


适用环境


温度:-20℃至55℃;湿度:<100%


安全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 第2-3部分:特殊要求 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GB 7000.203-2013)规定


骚扰电压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7743-2021)规定


谐波电流限值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625.1-2012)规定


电磁兼容抗扰度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GB/T 18595-2014)规定


4.2.2.5 其他要求:所投入本项目不同功率的灯具必须为同一品牌;灯具采用非集成式(COB)模块;灯具采用高导热性合金材料;内部线缆不得外露且采用耐高温线缆;紧固、连接件采用不锈钢材质;灯体外观处理工艺及颜色由采购单位选定;灯具具有防坠保护结构;改造后的整体灯具重量不得大于原灯具;灯具接口适合原灯杆口径、连接方式按原路灯配置;其他未尽事宜满足《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及《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 31832-2015)其他相关要求。


5、合同履行期限:


5.1施工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5个月内完成改造、调试、检测并竣工验收合格。


5.2售后服务期限(质量保证期):从灯具安装之日起至投资回报期结束(不低于投资回报期即120个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报名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申领CA证书


3.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3.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3.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电子评标方式。


四、制作、提交电子(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地点现场解密,在开标时间前,代理机构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系统报名解密,项目开启后代理公司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CA解密,只有依法报名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投标人签到及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5日13:00-13:30整;


3.1电子(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3:30;


3.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6月15日13:30;


3.3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4、开标有关信息:


4.1开标时间:2023年6月15日13:30整


4.2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51335。


4、供应商在报名、下载、制作采购文件过程中如有软件操作方面疑问,请拨打(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2)签章使用问题:4006776800,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13914088964,QQ:3048755361、895706745。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6、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金山路132号


联系方式:李琛/0512-623907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惠德普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苏州高新区玉山路65号3幢412室


联系方式:0512-65274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褚萍、储竹秀、毛大巍


电话:0512-65274327




苏州惠德普源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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