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进场道路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进场道路工程经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浙江莱硕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浙江省于长兴县和平镇;为长兴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场道路:道路西起现状长兴县资源再利用基地进场道路东至老魏山庄门口村道,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总长1038.958m,路面宽7m,两侧各设0.5m上路肩.路基总宽度8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箱涵、管线、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道路照明等。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项目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招标控制价约:2000万元。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进场道路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新建道路、新建桥梁、排水箱涵、管线(给水、排水及通信)、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道路照明等所有与之相关工程施工及设备购置安装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施工招标、设备招标等,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本次监理服务费约40万元。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1)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项目总监在监工程项目个数不超过两个。
(2)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用户单位,请于2023年05月2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陆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上点击“限额平台企业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自主下载招标资料。
4.2、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首次参加投标活动者,所有交易主体(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必须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ggzyjy.huzhou.gov.cn/)“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另外,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 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请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莱硕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
联系人:韦工
电话:0572-6298840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长兴县白溪大道49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9816948313
2023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