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01KQ0019 | 标段号: | C02 |
招标人: | 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上海市地下管线监察事务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9号5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吴军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53016197 |
招标标段名称: | 2022年度道路照明控制设备整治工程 | ||
建设地点: | 工程范围覆盖黄浦、徐汇、静安、长宁、杨浦、虹口、普陀、宝山、闵行、浦东新区、嘉定、松江、青浦、金山、奉贤、崇明、临港等17个行政区或区域 |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 本次改造照明控制设备总数为4615套,其中,与电力架空线杆共杆的照明控制箱内控制设备852套,地面道路落地照明控制箱内控制设备3537套,高架快速路落地照明控制箱内设备118套,路灯站控制箱内控制设备108套。工程内容:更换控制箱内区域控制器及配套的电流互感器和采集线,光照度采集设备安装,监控系统提升等 |
工程总投资: | 5612.11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4922.81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9157267.00元人民币(4915.7267万元) |
施工工期: | 365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 施工资质要求第一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机电工程 | ||
业绩要求: | /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23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5月28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华瑞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联系电话: | 15001898226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 10时0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6月10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6月15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03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etu365.com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同一标段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控股公司参加资格预审,且同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评审合格的申请人中确定其中两家入围单位。 3.当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所有申请人全部入围参加投标;3家≤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入围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