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林美大道(324国道至龙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3/5/19 】
漳州台商投资区林美大道(324国道至龙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的编号为E3506300601800228002的漳州台商投资区林美大道(324国道至龙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审批局以漳台行审经[2022]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林美大道(324国道至龙池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东美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北走向的城市主干路,北起324 国道,南至龙池大道,道路全长约 1.868Km,红线宽度 40m,设计时速 5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附属设施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9255.74万元,其中建安费为6555.28万元;
2.4.投资总额:人民币9255.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555.28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地形复测及工程断面测量]、可行性研究及各阶段设计,包括有关勘察(初勘和详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如有)、方案设计(方案优化)、符合方案的相关检测(如道路检测等)、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勘察设计服务等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
注:本工程若分阶段实施,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及施工招标期间,中标人须无条件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若遇工程规模调整或政策性文件要求修改或甩项等情况,招标人均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2.5.2.内容:①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监测、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后续服务等。
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等配套工程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文件及勘察报告书审查阶段的修改完善、设计交桩、配合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及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图绘制配合签章、归档备案等后续服务工作。施工期间,要求中选人派出驻工地负责人全过程配合施工)。
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篇章、城建项目要有海绵城市专篇及安全预评价)工作
④交通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含文字说明和图纸两个部分)工作(如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或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安投资4300万元及以上或道路路线全长1.24km以上的城市主干路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0日至2023年0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地址或详细地址)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06月11日 16: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按漳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2)电子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3年06月12日 09:3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本项目采取线上开标形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能到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操作说明详见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相关通知);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建安工程费用限额6555.28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29.139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交易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角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福龙工业园英明路11号,邮编:363107;
电话:0596-6796083,传真:/;
联系人:小林。
招标代理机构: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12号锦绣碧湖A区15幢B703-704室,邮编:363000;
电话:15059207025,传真:/;
联系人:小郭。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 号:/;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