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照明工程项目第ZM01标段招标已于2023年5月15日~16日公开开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未按期答复异议事项,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的,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013第23号令办理。
单位名称: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企业信息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 编:310007
联系电话:0571-87630265
发包人名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
邮 编:321000
联系电话:0579-82369553
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3年5月18日
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照明工程项目第ZM01标段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照明工程项目
开、评标日期:2023年5月15日~16日
标段
推荐中标人名次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元)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安全
负责人
信用评价结果使用情况
姓名
证书名称和编号
ZM01
第1名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35466267.00
赵悦
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
浙1332014201534950
王垒
黄超超
未使用
备注: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工 期:12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3年9月20日。
中标候选人业绩
标段
该业绩
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发包人)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ZM01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浙江省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台州段)机电施工
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交工验收时间:2021年8月3日 项目规模:签约合同总价12110.770万元的机电施工业绩,含大桥景观照明系统及隧道供配电及照明系统。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邓州至豫鄂省界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施工DEJD-1标段
河南省邓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交工验收时间:2018年9月22日 项目规模:签约合同总价2965.839万元的机电施工业绩,含供配电照明工程。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项目经理-赵悦
邓州至豫鄂省界高速公路交通机电工程施工DEJD-1标段
河南省邓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作为该项目的项目副经理,项目规模:签约合同总价2965.839万元的机电施工业绩,含供配电照明工程。
业主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项目经理-赵悦
金东区主干线公路灯明工程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金华市金东区公路管理段
作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规模:签约合同总价5242万元的机电施工业绩,含路灯照明。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交)工验收报告、联合体协议书
否决原因及依据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照明工程项目
开、评标日期:2023年5月15日~16日
标段
单位名称
否决原因
否决依据
ZM01
湖南省湘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函附录序号10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约定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相关约定
评标办法2.1.1 2.1.3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ZM01
北京瑞华赢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已标价工程清单说明文字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不符合评标办法2.1.1 2.1.3第二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要求
ZM01
陕西交通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经理刘海林个人业绩42省道缙云县潜陈至壶镇段改建工程第JD01标为单独隧道机电工程
评标办法2.1.2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ZM01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拟任项目经理许超群职称为工程师
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ZM01
浙江开元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未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要求
ZM01
金华市大路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企业类似业绩未能体现签约合同价不少于2500万元公路机电工程
评标办法2.1.2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35国道金东安里至楼店段工程照明工程项目第ZM01标段
开评标时间:2023年5月15日~16日
招标人名称:金华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