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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一中操场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一中操场改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镜湖开发办(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304-330654-99-01-46201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资金财政财政划拨(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绍兴市越城区站前大道1898号 。
2.2 建设规模: 东至规划支路,南至浙东运河,西至站前大道,北至群贤西路。地下停车场设置位置在绍兴一中原田径场地下。拟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18700平方米,地下室层高3.8米,在西侧站前大道跟北侧的群贤路,共设置两个出入口,与原有地库不设置地下连通道。建设完成后同步需做好地面运动场地等相关设施恢复工作。
2.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建安费约为13290万元,总勘察设计费约297万元,其中地铁安全评估费用15万元。
2.4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总平面图、总鸟瞰图、环境布置图、交通分析图、投资估算等);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等);地质勘察;测绘测量;调查及物探(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PC构建装配式、地下室含人防设施、采暖通风、空调、给水排水、电气、弱电系统、节能、环保、消防、安防、配电房及高配电气设计、钢结构及深化设计、幕墙及深化设计、场外管线、智能化、景观绿化、照明、5G通讯、标志标线、导识系统、绿色三星建筑、海绵城市、体育场地及相应配套运动设施、泛光照明等);BIM设计(如需要);二次精装修设计(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进行设计);交通评价及红线范围外的交通组织及设施设备;通过评审的基坑围护方案及施工设计与施工期间现场配合服务。因本项目勘察费用未达到必须招标限额,如设计单位无相关资质,可委托相应具备资质单位进行勘察,相关勘察费用不另行增加。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勘察费、图纸打印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专家费等)。
2.5工程类别: 工程设计 。
2.6计划工期:设计总周期为10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0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施工图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三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1月至2023年03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需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
3.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时间以图审合格书为准)完成过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项目(项目需包含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地下室)。
【注:“公共建筑”定义以《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中的定义为准,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如写字楼、政府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如机场、车站等)。不含商住楼、仓储物流】。
3.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图审合格书(时间以图审合格书为准)、设计合同(允许非完整合同复印件,但须包含封面,签署页,项目性质规模。如合同中未体现所要求业绩特征的,需提供项目发包人或项目所在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4.2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4.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9日8:30时至2023年5月15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5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5月26日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6224861565799073358;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000038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5月31日9:30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 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
联系人: 寿工 联 系 人: 潘灵凤、沈卓楠
电 话: 0575-88269208 电 话: 15925886290/18357559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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