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市蔡甸区索河街道**路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蔡甸区蔡甸区索河街道**路(规划横一路~金龙湖大道)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289.3
建设单位 **市蔡甸区索河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 项振杰
联系人 李思俊 联系电话 130****1219
项目投资(万元) (略) 环保投资(万元) 8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略)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拟实施**市蔡甸区索河街道**路道路建设项目,涉及**道路总长度 651m,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规划红线宽 15m,设计车速 20km/h,双向 2 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横断面布置 15m=9m 机非混行车道 2×3m 人行道。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具体规模如下: (1)道路工程 根据规划,形成 15m 宽道路(9m 机非混行车道 2×3m 人行道)。**机非混行车道(沥青混 凝土)面积为 7128m2,**人行道面积约为 4136m2。 (2)交通工程 道路沿线配套建设交通标线约 693m2,交通标志 24 处,交通信号灯 11 套,电子警察 10 处, 视频监控 10 处。 (3)给排水工程 ** DN200mm 给水主管 799m,** d1200~d1500mm 雨水主管约 515m,** d500mm 污水管道约 499m。 (4)照明工程 **道路照明 26 处,敷设铝合金电力电缆 850m,**箱变一座。 (5)绿化工程 **行道树香樟(含树穴)163 棵。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产生的(略)经简易旱(略)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处 理后回用于施工中,不外排
固废 环保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建筑垃圾、弃土、弃渣应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的弃渣弃土消纳场;采用封闭式的运输车运输,防止弃土的散落。运营期:行驶过程中规范运输,减少撒(略),禁止(略)。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施工场地采用屏障围护;施工车辆运输应尽量远离敏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营期:在道路两侧噪音敏(略)。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设置(略),防止水土流失,进行植被恢复。
承诺:**市蔡甸区索河街道办事处 项振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市蔡甸区索河街道办事处, 项振杰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