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信息
珠江街道公共照明等设施日常管养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受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企业信息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珠江街道公共照明等设施日常管养项目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Y23FC0305
项目名称:珠江街道公共照明等设施日常管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3,8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珠江街道公共照明等设施日常管养 | 1(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783,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3〕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提供含有行政审批部门专用章电子签章及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文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则视为仍然有效。)
1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许可证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3.成功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03日至2023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
方式:
1)现场报名,领购磋商文件时,先下载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盖章;
2)邮寄报名:将填写盖章后的《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发至邮箱gdhy2805@163.com,报名成功如需邮寄竞争性磋商文件(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标书款缴纳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中路支行 账号:9550880220927200190)
3)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吴小姐,020-83526833。
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及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网站(https://www.guangdonghuayang.com/),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企业信息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西一路38号
联系方式:李小姐 020-845236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2805室
联系方式:吴小姐 020-83526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20-83526833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企业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发布时间:2023年4月3日
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相关附件:
采购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