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尖310省道中央绿化带局部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31
招标内容:施工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市普陀山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工程名称:朱家尖310省道中央绿化带局部亮化工程
工程地址:舟山市朱家尖
招标控制价:792740元
下浮率区间: 5%(含)~ 7%(含),间隔:(5%、5.5%、6%、6.5%、7%)
工期要求: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照明灯具布置、照明配电等施工。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必须具有A类安全考核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职文件。
4.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5.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
6.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7.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必须配备齐全(其中安全员配备符合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持证上岗,项目负责人须有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安全员须有C类安全考核证书,且均应有本企业有效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其中一个月)。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8.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9.信用查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行贿犯罪: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负责人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至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舟山市临城街道建设大厦C座8楼806室)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登记时须提交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09:00时前送交至: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会议室(舟山市临城街道建设大厦C座8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普陀山—朱家尖管委会 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山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龙兴路18号
联系人:金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建设大厦C座8楼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0580-2160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