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EPC项目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能源【2023】8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EPC项目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雪天盐碱新材料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湖南衡东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EPC项目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2.2 项目地点: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大浦镇
2.3 项目概况:(1)新建 3×350t/h 高温高压(9.8Mpa、540℃) 煤粉锅炉、1 台 20MW 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发电机 25MW)、电厂范围热力系统、燃烧制粉系统、燃料输送系统、尾气掺烧系统、除灰渣系统、给排水、地基处理、建筑结构、采暖通风、消防系统、应急设施、电气和热工自动化、数字化交付、电信系统、脱硫(接收硫回收尾气)、脱硝、除尘等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汽机房、除氧煤仓间、锅炉房、引风机、烟囱、除尘输灰、除渣系统、脱硫系统(安 全环保数据接入政府平台)、脱硫综合楼、输煤栈桥、转运站、煤储运外操室、事故油池、初期雨水池等。负责界区线内管廊桥架、道路、照明、防雷接地、道路之间区域的场地回填、装卸车场地、车间引道、人行道、检修地坪等硬性铺砌;(2)主厂房占地面积6193.11平方米,建筑面积22050平方米,建筑层数9层,建筑高度40.50米;(3)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5.9 亿。
2.4 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其中施工阶段工期暂定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造价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实际进场之日至本项目完成竣工验收经轻盐集团结算审计完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止(施工阶段驻场18个月)。如有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则监理和造价服务期无偿顺延。
2.5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土建工程、地基处理、设计变更及签证审查、设备材料到场验收、校验、建筑安装工程包含但不限于:给排水、管道安装、设计优化进行界定、机械设备安装、电气安装、自动化仪表、电信及控制系统安装、防腐绝热、公用工程及附属工程等EPC标段红线范围内工程)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阶段、缺陷责任期,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该项目实施中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协助完成施工图审查、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结算审计配合及协调相关单位关系、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①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如合同洽谈、草拟、审核、生效、执行、修改、补充、变更、终止或中止);2.工程计量支付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3.配合招标人处理现场造价争议问题,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专题会等;4.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等;5.协助、配合招标人风险管理(含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风险检查等)工作,利用自身专业技能最大化维护招标人的利益;6.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计量的验收及确认,尤其是隐蔽工程、特殊措施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索赔或被索赔工程,并及时收集有效的影像资料(施工前、中、后)及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7.按合同款项约定审核工程款(含咨询服务费)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8.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合同费用调整、工程变更、工程签证、工程计量、工程索赔或反索赔的处理等,合理、及时、有效的控制工程合同总额。
②项目竣工结算阶段:本次招标包含竣工结算(初审)审计服务,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地勘资料、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计量计价文件、验收文件、变更文件、签证文件、询定价文件、相关规范文件等,审核合同包干价及合同费用调整的变更、签证、索赔与反索赔计量、计价等其他相关服务,并合理控制复审偏差率,配合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③审核各个阶段与造价有关的文件,对成本台帐及资料的管理,协助发包人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
④承包人必须根据各个分项的工作重点和发包人要求,派出各个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参与咨询,满足工程需求。
⑤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相关工作。(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根据国发【2021】7 号文件要求,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不作要求。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可由拟任的监理负责人兼任。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 拟任监理负责人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 √1个作为监理负责人的在监项目,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监理负责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2)拟任造价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要求:应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并提供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主管部门备案。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4)在投标文件中对拟派现场造价咨询服务团队人员提供书面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造价人员不少于3人,要求土建及安装专业各1人,其中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1人,资料员1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造价人员要求驻场。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并派出项目负责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满足其承担的相应工作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③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6日 8 时(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请在本标准文件提供的评标办法中选择一种)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31-89991625。
10.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