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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路贷金奇惠农工程项目-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4-07-16 16:22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25

新疆新路贷金奇惠农工程项目-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

新疆新路贷金奇惠农工程项目-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65232524070300290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新路贷金奇惠农工程项目-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道路工程已由备案证号:240517163265230000009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奇台县创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新路贷惠农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新疆新路贷金奇惠农工程项目-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昌吉州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



新疆新路贷金奇惠农工程项目-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道路工程,为园区道路建设项目,项目共包含5条道路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道路总长14.116公里,分别为:(1)安宁路(洞庭湖路-巢湖路)道路工程长度2468m;宽度40,新建道路及附属设施;(2)居庸路(洞庭湖路-巢湖路)道路工程长度2467m;宽度30,新建道路及附属设施;(3)兴和路(X166县道-韶山路)道路工程长度4245m;宽度40,配套人行道及绿化管网;(4)宁武路(洞庭湖路-巢湖路)照明/绿化给水工程长度2469m;宽度现状15,配套照明及绿化管网;(5)安边路(洞庭湖路-巢湖路)照明/绿化给水工程长度2467m;宽度现状15,配套照明及绿化管网。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道路工程、预埋管线工程、路面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绿化给水工程。工程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和相关要求实施。



2.1.3 总投资额:9897.17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126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8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日历日)(完成施工图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7其他:本次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84210466.47元,其中工程设计费:20553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6825166.47元;其中暂列金额:5330000.00元;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列金额等组成。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蓝图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相关费用。施工图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2.2施工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



2.2.3工程管理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2.4采购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需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提供近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退休证明)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任何职务。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需提供)。



3.4.2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需提供)。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经理。



3.5.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5.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6 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3.7 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有市政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2人、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专职安全员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①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退休证明。



②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在本单位任职且未在其他项目中任何岗位兼职。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



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或设计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 信誉要求:



3.9.1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9.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0 其他要求:



3.1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10.2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3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11:00时至2024年08月06日11:3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交易市场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开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账号:65050162605200001268-000432



4.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07月16日11:00时至2024年08月06日11:3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4.4.2.1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并在缴纳凭证上注明用途、标段名称(可缩写)或编号。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后选择投标的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2)投标单位可登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所投标项目对应的虚拟子账号;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6)银行转账: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4.2.2电子保函:工程建设类项目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电子保函。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后选择投标的项目,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



(2)投保人可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



(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



(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4.4.2.3咨询电话:



银行电子保函:95533 18690868970



工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400-800-5100



河北筑正科技有限公司:400-183-1833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6日11:3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9.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办理的CA锁)、新疆CA,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CA公司(翔晟公司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13369801578;新疆CA中心客服0991-2819290,如需人工服务,可对语音助手说“转人工”)查询或更换。



9.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4年08月06日11:30时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潜在投标人请访问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 ZtbSoftXiaQuCode=2411 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9.5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9.6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后附技术支持公司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9.7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3.docx。



9.8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V1.4.docx。



10.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网上开标相关要求



10.1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10.2 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投标人,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好的电脑端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电脑需连接音响设备),认真耐心等待指令并及时操作,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开标程序:①登录虚拟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登录”,在左侧选择“投标人”身份,插入CA锁登录,登录后选择当天所投项目并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开标时间已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注:对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并说明原因,退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参加后续流程。 ③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成功的单位的图标变为绿色开锁图标;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完成,招标代理可以延迟解密时间,所有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继续解密; ④投标文件全部解密完成后,进行批量导入文件。 ⑤批量文件导入成功,开始唱标,唱标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等内容⑥唱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系统对话框中进行唱标内容确认,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⑧开标结束。 注:开标异议提出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



10.4 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可自行在网上缴纳场地设施使用费,具体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场地费缴纳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地费缴纳-投标单位。



1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0994-7371869(奇台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奇台县创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准东大街大道与上海路交汇处西北角6区7丘210幢2号(主站楼)新客运站二楼213室



邮 编:831800



联 系 人:焦女士



电 话:18096859906



传 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奇台县团结南路4198号1区88幢右侧一楼门面房



邮 编:831800



联 系 人:刘先生、符女士



电 话:18299527918、17690826986



传 真:/



电子邮箱:/



日期:2024年7月16日

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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