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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姜堰区农村公路照明工程2024NLZM-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类型:
  • 价格要求:电议
  • 采购数量:大量
  • 包装要求:无要求
  • 采购情况:长期有效
  • 所在地:上海
  • 发布日期:2024-06-14 20:38
  • 信息有效期: 长期有效
采购信息描述
  • 所在地:上海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226

2024年姜堰区农村公路照明工程(项目名称)2024NLZM-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姜堰区农村公路照明工程 已由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以泰姜行审备【2024】2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施工图设计已由泰州市姜堰区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姜交建许字【2024】0001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NLZM-SG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实施2024年姜堰区农村公路照明工程约10公里。拆除现有附着式路灯调整为杆式路灯;无路灯路段增设杆式路灯。工程建安费合计约380万元

2.2 招标范围:农村公路照明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项目一个标段:2024NLZM-SG标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4)2019年6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少于170万元的公路照明或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5)信誉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在江苏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6)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9年6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公路照明或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技术负责人);

(7)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 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8)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省级(或以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连续近三个月(2024年3月~2024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0)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无在岗要求: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 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在其他项目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11)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月/ 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月/ 日/时/分,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7月10日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姜堰交通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人地址:姜堰区罗塘街道三水大道 888 号

招标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23-88203059

招标代理:江苏雨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陈庄东路新河家园门面房111、112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523-88329689/18121729234

10. 其他

10. 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025—52853032)。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10.2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10.3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 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10.4 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18:00时,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21日18:00 时。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10.5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7月10日9:30 时)前准备好 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0:00时)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第一信封评审结束后,第二信封自动解密,不再另行通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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