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企业信息(采购人)对李家湾立交下穿道外力受损照明设施恢复工程(项目)采用 最低价 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58,001.40 元)
包1(商品种数:1)
包合计:58,001.40 元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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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建筑物照明设备安装 需求描述: 对李家湾立交下穿道外力受损照明设施进行改迁,新装LED灯具21套,敷设电力电缆YJV-0.6/1KV-1*6mm2约1100米,安装不锈钢线槽(含盖板)220米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58,001.40 | 1(件) | ¥58,001.40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5)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提供以上证书清晰可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6-06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6-06 12:00:00(北京)
四、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1.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完整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
2. 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 在响应文件中,网上竞采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商务条款
(一)工程工期:
7日历天。
(二)报价要求:
详见竟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三)付款方式 :
(1)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中介审计单位审结后,采购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工程款至审定金额的97%。扣留工程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30日内无息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供应商。本工程质保期从成交供应商全部工作内容验收合格并向采购人报送验收合格的书面竣工资料之日起算。质保期:2年。
(2)采购人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当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交采购人确认无误,否则,采购人有权暂不支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项目商务需求:
详见竟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
六、其它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评审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企业信息
联系人: 姚世霞
联系电话: 67876311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城市照明中心企业信息
联系人: 孙德胜
联系电话: 67876371
采购文件及附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