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江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土建部分)已由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泉洛发改审【2024】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洛江区滨江大道与芸内大桥交汇处西侧、前埭村东侧处地块;
2.2. 工程建设规模:拟用地面积9.2585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阳江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0万m3/d,出水水质达到类地表Ⅳ类水排放标准 ,批复后概算总投资74556.97万元,主要构筑物包含(1)1#预处理区(包括调蓄池、加药间、尾水泵房、粗格栅及进水泵房、配电间等)、2#水处理区(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接触消毒池、二沉池、AA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3#泥处理区(污泥料仓间,污泥浓缩池、污泥料仓间、变配电间)、4#综合楼、5#门卫、6#门卫。(2)项目配套厂区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部分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等。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含上述主要构筑物(1)的土建部分以及消防、暖通、防雷、照明、报警等安装工程等,以及主要构筑(2)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造价约为人民币:410676699元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综合工程,工程造价约为人民币:410676699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综合工程,工程造价约为人民币:410676699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阳江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5.0万m3/d;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067669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3.0万m3/d(含)以上污水处理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 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 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 ,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 (子) 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详见闽建办筑函〔2021〕10 号文规定)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9日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03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6月19日17时00分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发改规〔2022〕3号、泉建筑〔2020〕68号、以及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两个帐号任选一):开户银行(一):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52710152200001448 开户银行(二):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帐户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000008140501012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6月2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城华南路26号防汛抗旱抢险大楼13层,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850785188,传真:/
联 系 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江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泽路泉州市水利水电总公司综合楼五楼,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395959525,传真:/
联 系 人: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洛江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泉州市洛江区万安街道万盛社区万盛街89号五楼
联系电话:0595-2802625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东海大厦A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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