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湖南建投南方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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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湖南建投南方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性质 | 正常 |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11-440103-04-01-932623 | ||
投资项目名称 | 荔湾区陆居路AF020211地块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湖南建投南方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湖南建投南方中心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广州市荔湾区珠江隧道口以东,芳村大道中以北,珠江以南,明心路以西。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投资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工程建筑高度约130米,单跨最大跨度约49米,总建筑面积约52410.99m2,其中:地上面积为39662.82m2,包括计容面积37377m2、不计容面积(避难区、屋顶机房)2285.82m2;地下室面积为 12748.17 m2,包括人防机动车库1868.85m2,非人防机动车库10879.32m2 。项目实施范围包括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建设工程(不含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下称“项目实施范围”) | ||
招标内容 | 招标内容包括设计与施工工作。 2.2.2.1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包括项目实施范围内项目规划设计、报规报建、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的设计服务及设计全过程管理服务(不含预算及竣工图编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项设计: 1)主体设计类(包含房建类设计); 2)主体以外专项设计(包括红线内小市政、海绵城市设计、钢结构设计、人防设计、BIM设计及咨询、绿色建筑咨询); 3)主体可选项(包含装配式设计、二次机电设计、执行建筑设计顾问)。 (2)专项设计: 1)主体建筑相关类:包含规划设计、概念设计、商业建筑方案设计(含地下室)、商业精装设计(方案)、公寓装修设计 (方案)、办公装修设计(方案)、附属用房设计 (方案)、附属用房设计(施工图)、商业精装施工图、办公精装施工图、附属用房软装设计、艺术品设计、外立面设计、景观设计、幕墙设计、建筑泛光照明设计、室内灯光设计、景观照明设计、标识导视系统设计(三专业); 2)综合机电设计类:包含外电设计、地块周边机电总规、外水设计、燃气设计、信号覆盖设计、泳池设计 (含结构、设备)、水景设计顾问; 3)专业深化及顾问类:包含铝合金门窗栏杆二次设计、地下室/车位划线、儿童游乐设施、污水处理设计、商业厨房/洗衣房/污衣槽设计。 2.负责方案审查所需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设计、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送审、配合评审工作)、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需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建筑,承包人负责编制结构超限设计送审技术材料。 3.负责组织开展专项设计方案协调工作。 4.编制报建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与主体建筑设计相关的各项设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物(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包括场地红线内市政道路排水)、强电、弱电(含电话、网络、有线电视、可视对讲门禁、监控、安防、电梯管理、车库管理等的管线预留)、室内外消防及自动报警系统、暖通(含通风、防排烟、中央空调系统)、建筑节能设计、初步设计概算。 5.BIM设计及咨询服务。具体要求以设计任务书及发包人要求为准。 6.装配式建筑运用。 7.完成本项目可研范围内工程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 8.参与发包人组织的各项专家评审、消防审查,提供设计相关技术配合服务。(不含专家费用) 9.绿色建筑设计咨询包含: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配合、预评价认证、正式评价认证。 10.除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包含设计变更)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2.2.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以下施工工作:前期工程、永久供水工程(含红线外接驳)、永久供电工程(含红线外接驳)、燃气工程(含红线外接驳)、市政排水工程(含红线外排污接驳)、市政道路接驳(包括红线内申报、开挖、修复)、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外立面及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含售楼部、样板房、展示区)、园林绿化工程(含展示区)、机电安装工程(含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等)、通风空调系统、消防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太阳能等节能环保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人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电梯采购与安装、发电机及环保消音工程、信号覆盖工程、防雷工程、防水工程、防火门工程、栏杆工程、油烟处理工程、地坪漆工程、充电桩工程、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LED屏工程、电子导视系统工程、擦窗机工程、标识标牌工程、交通设置工程、垃圾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泳池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厨房设备采购工程等,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报建、验收,接通、开通,直至投入使用为止。具体施工内容以通过施工图审查且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2.负责预算、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做好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费按湖南建投地产集团相关文件要求计算,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还有包括(如果有):1、(二次)装饰工程;2、电梯工程;3、弱电工程;4、空调工程;5、供配电工程;6、供水工程;7、燃气工程;8、消防工程;9、亮化工程;10、泳池设备;11、智能化工程;12、暖通工程;13、幕墙工程;14、防火门工程。除上述专业工程外,其余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总承包单位须配合服务(配合服务的内容详见合同约定),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工程承包人收取。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负责配合发包人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永久路口开设验收、燃气验收、制作安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牌、负责联合验收、档案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工作中应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承包人积极利用自身技术力量,负责组织实施开工前施工场地的地形复测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5.负责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设工程现场视频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本项目工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的方案(设计)报批、施工、维护等。 6.协助做好政府、集团、公司、第三方单位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7.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8.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9.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承包人应配合发包人在本项目上进行BIM施工应用,并完成相应的竣工验收所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各分包单位编制施工阶段的BIM实施规划及细则;要求各分包单位根据工程变更、现场实际情况等进行维护和调整、应用BIM技术辅助现场施工管理;最后统筹各分包单位的BIM模型及应用成果。项目结束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真实准确的竣工BIM成果文件,包括BIM模型、BIM应用资料和相关数据文本等,其中BIM模型要求与完工后建筑实体相一致。成果文件归本项目业主单位所有,同时提供给发包人及其授权的第三方使用。 10.装配式建筑应用。 11.智慧工地的应用。配合发包人完成有关建设智慧工地应用的相关事宜。 12.发包人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实施内容有最终决定权,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非主体部分的承包内容,进而调整相应费用且不予以额外补偿,承包人已充分了解知悉前述约定并同意对此不提出任何异议。 | ||
工期(交货期) | 542 | ||
最高投标限价 | 544980916.86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1.1款、3.1.2款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3.1.1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 ⑤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3.1.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2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方)单位注册;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单位注册;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4-01 18: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22 10: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4-22 10: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应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方式 | 电子开标方式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4-22 10: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招标人 | 广州市湘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荔湾区陆居路与上市横街交叉口南20米湖南建投南方中心项目部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1856501165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电话 | 020-38293607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1561896 |
发布责任人 | 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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