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地2023-WG-104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4-03-25】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苏地2023-WG-104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3-WG-104号地块项目已由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行审投备【2024】7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青台造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人为苏州市青台造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3-WG-104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桥街道西塘河东、青苔河北。 2.2建设规模:总用地(最大投影面积)面积427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000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元 2.3标段划分: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 |||||||
E3205010304042820001001 | 苏地2023-WG-104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苏地2023-WG-104号地块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 2500.00 | 90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5 年的。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钢结构(如有)、给排水、 暖通、电气、消防等)、室内(门厅、走道、电梯厅、卫生间)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消防,不包含运营单位进驻后专项内装设计)、室外配套工程设计(含总图市政、综合管线、雨水回收、道路铺装、景观绿化、景观照明、围墙、涉水等)、智能化设计、幕墙及门窗栏杆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地室人防设计(含平战转换预案)、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设计及深化、综合管线设计、地下车库BIM、抗震支架、标识标牌导视系统设计、基坑支护设计、三网通和有线电视通道预留及专项设计配合,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满足规划局、水务局、技防办、城管等部门,以及招标人对设计方案的各项要求,确保设计的成果文件获得批准通过。四、本项目招标内容:1、设计阶段:方案阶段、施工图阶段、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2、工程设计服务内容:方案设计及深化、批复后的细化工作、相关设计成果的论证完善、施工图设计及图纸报审、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现场指导与监督及后续服务协调配合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五、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授权)、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详见定标办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6、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设计补偿费:未中标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给予5千元的经济补偿费,第三中标候选人给予5千元的经济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3月25日00:00至2024年04月01日23:59: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 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苏州市青台造物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
地 址: | 苏州智能制造服务产业园A栋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17009室 | ||||||||
邮 编: | 215100 | 邮 编: | 215100 | ||||||||
联 系 人: | 朱晓蓉 | 联 系 人: | 陈继云 张晋如 | ||||||||
电 话: | 0512-65816626 | 电 话: | 051266185191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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