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市政服务中心企业信息西二环—晨丰公路辅道连接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发布日期:2024-03-04 15:11
项目编号: XZP2024030400076
项目名称: 西二环—晨丰公路辅道连接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市政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招标条件
西二环—晨丰公路辅道连接工程道路照明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市政服务中心企业信息,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工程地点:西二环—晨丰公路; (2)工程规模:西二环—晨丰公路辅道连接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包含灯具拆除、重新安装以及电源电缆管线等施工(材料利旧),整个施工期内照明保管、维护; 估算价为43万元; (3)招标工期: 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6月15日前完成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维保期限自竣工验收完成后开始至2027年12月31日,招标工期:1377 日历天 |
范围 | 西二环—晨丰公路辅道连接工程道路照明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 3.3投标人其他要求: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9)根据《关于2022年张家港市建筑企业资质专项清理全面普查情况的通报》张住建工【2022】19号文,投标人资质核查不达标且未整改合格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3-04 08:30 至 2024-03-08 17:00 |
获取方式 |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3楼,振兴路与国泰路红绿灯交界处)书面获取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3-19 14:00 |
递交方式 | 书面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3-19 14:00 |
开标地点 |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一楼开标室 |
其他
7.1公告期限:2024年03月04日08 时30分至2024年03月08日17时00分。 7.2请申请人于公告发布期间到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三楼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申请书(格式自拟),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附有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近三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社保证明,以上提供的所有材料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5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市政服务中心企业信息
地址:白鹿路99号
联系人:唐浩
电话:0512-825912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22号
联系人:朱小燕
电话:13862265174
电子邮件:615956240@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1)